luan世王爷不好当 -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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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小熊请假了,次日来给余霁上课的,是熊爹。

    他难掩喜地对余霁讲述着崔小熊有多惨:“他满是青黑,咳间可见血,抬臂都有些困难。”

    余霁:“……”

    他自己也不知自己多大劲,他一年多的时间都把给本能,意识逐渐清醒后,也没对着人动手,也就对着熊爹用过力气,但熊爹抓着他,跟抓着个小狗崽差不多,余霁哪能知自己生而有异?

    呃,除了魂穿之外的有异——看来他还是开到穿越者福袋了,没系统,可是个大力士?

    余霁是兴的,大力士约等于素质,可一想现在这个世……

    熊爹都要新赴沙场,他未来也逃不脱。余霁握了袖的手,他很可能要杀人,要去终结其他人的生命。

    “大趾!我来教你一拳!”又被熊爹提溜起来的余霁,暂时将思绪放了。

    余霁学到的第一拳,连蹦带窜的,打完了浑都是的。这就不是用来打人的,类似于有利于小孩发育的

    打完了熊爹没让余霁着急换衣服,只让他喝了两,父俩便坐谈话,多是叮嘱一些剧烈运动后的忌讳,尤其叮嘱他,如非迫不得已,绝对不要吃着东西运动或骑

    全都是经验之谈。

    见余霁上的汗彻底落来了,熊爹才抱着他去洗澡。

    本来余霁也只能让侍女仆人帮忙沐浴,他这个年纪反对无效。他还有担心熊爹把他搓脱了,没想到熊爹温柔的,也没对他的大脚趾过多关注——他的大脚趾以整个脚的比例来说,真的是很正常了!

    就着哗啦哗啦的声,熊爹跟他讲了一件事。

    “明日会有十几个孩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就留,不喜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全家赶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珠动了动,这是一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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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的决定

    011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用的是特制的。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来,伸胳膊动,开窗看看外。他一扭,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

    余霁彻底转过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

    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来的一个书斋里,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成一团,主要得“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世家盘剥附胡人,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分就是劫掠上瘾了,血上涌一把大的,少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反了,就是当盗去了。无论哪,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延续了太过漫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械,全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世家的库房了。岐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健武备充足的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亡齿寒,难不是大家都该懂的理吗?”

    熊爹:“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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