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 -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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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哥和我站得很近,狭小的空间里,他致的衣服给我带来的视觉冲击力让我瞬间觉得自己穿的衣服俗不可耐起来。

    我反手想去拿我自己的衣服,却被我哥反手制住。

    “我现在想把这个店买来。”

    我不知他又吃错了什么药,但还是非常识时务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如果这店是我的,那我现在想什么就什么,不用有顾虑。”

    他的神变得有沉沉的,让我想起之前看到过的福尔斯电影里面警审问犯人时的目光。我的直觉告诉我此地不宜久留,但我却发现我没地方逃。

    我哥低和我拥吻,他的手摸到我的大,我急抓住他的手,他便抓住空把我到墙上。

    可一秒,我们却听到了隔试衣间传来的,不可描述的声音。

    没想到这事也有志同合的朋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同一时刻,就凭这发生的概率,不得给我们两队发个最默契侣组合奖?

    我突然很想笑,然后就发现我哥也在笑。他松开我,整理好我的裙,然后又吻了我一

    我知,这会儿他从禽兽转化为了人类,便乖巧地从地上拿起我原本的衣服。

    就像那网飞里演的那样,那总裁要看自己的一次次从试衣间里惊艳亮相,然后总裁两放光不得当场就把他吃抹净。

    我到底还是看透了这些狗血剧的本质,它的诈骗程度无异于那些电脑上那些标着“芝加哥新赌场”“专业代写”等等的小视频——都是一个字:假。

    因为当我正经试完了三衣服后,就已经耐心殆尽不想再有任何摆了。这个时候,我就变成了真的提线娃娃,我哥耐着帮我换好,又帮我脱,又帮我换好,再又帮我脱

    又试了大概六七之后,让店员把他觉得好看的衣服包了起来。试衣服换衣服脱衣服的过程实在是冗又枯燥,我甚至差睡着。

    我哥给我买了一堆贝雷帽。我以前没带过这玩意儿,觉得这应该是那些甜会对着titok找角度自拍的女孩才会的帽。所以当我哥把他在我上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拒绝的。

    但是左右一想,我这样不也了那板印象的误区吗?我有时候会对一些不需要执着的东西过分执着,于是便没有摘来。

    我哥好像很满意,他一气买了十同样类型不同颜的贝雷帽。其有几是格样式的纹路,这让我着看起来有像南地区那边满劲爆词汇十分酷飒的说唱选手。

    回家的时候,我坐在我哥的车上,代驾开车开得很平稳。其实我哥并没有喝酒,但是他却还是找了代驾,我猜他是为了能在车的后座更肆意妄为地亲我。因为驾驶座和副驾驶间有些障碍,如果他开车的途想要亲我,那将是灾难通事故。

    傍晚的街有很潇洒的风,我想我哥应该也喜这样的调:

    车窗打开,让风来,坐在车后座和喜的人一起缠绵细细亲吻,眨的时候会不经意看到路上闪过的英文街区指示牌。然后继续吻,直到听到引擎平息的声音,再意犹未尽地松开,然后回家。

    虽然我和我哥大分时间都很忙,但是只要在一起,我们就都会觉得那些独时间也不算什么,因为每一个没能相的日夜,我们都会想起那些在一起时的瞬间。

    纽约

    我和我哥踏上了去纽约时装周的旅途。

    当我开我的平板,然后用蓝牙耳机连接的时候,那个讲话绪没有任何的机械女音告诉我“nnected”的一瞬间,那些歌装满我的耳朵。

    最近单曲循环的一首歌是什么呢?

    有段时间我疯狂迷恋westlife,以至于因为耳机时间太而患上了耳炎。

    我哥喜drake那些节奏的rap,他喜和我的时候放,为此还特意买了十几张专辑放在家里,一有氛围的时候就放。(……)

    和我哥一起坐在纽约市心的渡上,我开始觉得,那首我听了无数遍以至于听到厌烦的that&039; 又重新成为了我喜的孩

    我们赶到施坦威大厦的时候christe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了,bk为我们订好了酒店和一切行安排。我和我哥在酒店里休息了一天,起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哥没有在房间里,而是在客厅里摆着什么东西。

    我走过去,有意无意地把我的睡袍的领扯开一,正打算用不良手段勾引我哥,却看到我哥睡袍的领开得更低,然后便没原则地被引住了。

    我顺着他起伏有致的肌往看到他骨分明的手,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的神,我把地上昨天晚上脱来的衣服捡起来,当着他的面开始换衣服。

    “我要银灰的那把。”

    我穿好衣服,还没把穿好就拿起桌上我哥正在摆的那把朗宁1911,它的把手柄和它的枪一样的帅气,我扣了一扳机,然后抵在我哥的左肩。

    “你我?”

    “我你,你呢?”

    “我不你。”

    “你说什么?”

    “……我说我得要死……我想吃东西了。”

    ……

    在客厅里玩了一会无聊的角扮演,然后我哥便起去为我拿吃的。我无聊地翻着手机玩了一会儿,便拿起桌上的另一把枪。

    我拿那把朗宁1911,那另一把就是我哥的,伯莱塔92f。我一直都觉得这把枪给我的觉像那黑帮或是那不讲理的神病,但我又觉得如果我哥穿着一大衣拿着它把它揣到怀里,应该会特别酷。

    我想起我曾经第一次和我哥来这边,保险起见准备枪械的时候,那时候不知听了哪个傻叉的话两个人都申请了一把沙漠之鹰。

    我对这个名字表示欣赏,那家伙确实威力极大,但是它的后坐力以及它的重量造成的时间弊端如果是真枪实弹正面刚的话,在我拿来的时候对方可能就已经把我扫个遍了。

    所以经那次之后,我们学会了低调行事,毕竟这玩意儿持有是为了自保,不是和谁正面来个真人版cs对决。

    其实我见过的第一枪型是曾经考的时候警卫持有的监考枪。虽然威力未知,但那个枪型又大又酷,像那夸张漫画里特别帅的拽哥。它的作用虽是为击落考场上空非法飞行的无人机,为了达到降噪和防止作弊的作用,但是却有着震慑所有考场考生和家的外在作用。

    我见过我哥社的样,他对这向来很擅,这我是知的。

    那些人对他前赴后继的邀功或是攀谈,我哥总会面又不动声理好每一个不同份的人。

    我一直觉得这善于社,并且善于和他人建立友好的关系往来的人是神一般的存在,而我哥则一次又一次的重铸我的信仰。

    我不知我是以什么样的份陪我哥席这次时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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