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 拥有两个游戏账号的我成为了魔神 - 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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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德举起酒杯,杯和杯碰在一起发清脆的响声。觥筹错间,原本清澈见底的酒变得浑浊不清,便也映不真切神各异的两人了。

    这里没有人在意痛苦,折磨更加适合品酒。

    奎德张开嘴,饮一团火焰。烧灼从咽一路脏。

    “我想品尝一你的世界。”

    “我一切,大火在咙里蔓延,我的躯一变得很明亮,”

    “虽然呼痛苦,不过那没关系。”

    路德维希剧烈地咳嗽着,他因为痛苦而呼。

    嘘,风别再了,给我安静来。

    他现在知吻火是什么觉了。

    自由的隶(2) 我喜人远胜于原则……

    我喜人远胜于原则, 而且,我喜没有原则的人远胜过世间的一切。

    ——王尔德

    这是个连祈祷声都冻结的清晨。

    天还是空旷一片悬在,低矮的房屋上随意挂着换洗好的衣, 从看,只能看见狰狞的瓦砾和不规整的屋檐。路被藏在来伸展开的房檐一角, 人就隐在路,小小的, 看不真切。

    在匮乏的人类城外,雪山像大海一样波澜壮阔,白皑皑的国度把一切都净化成了天堂的模样。

    路德维希熟稔城的每一场风。

    风会从雪山最的一, 掠过的松树梢后,便带上了清冽的松味,然后那风会在冻结的湖面、死去的河上蜻蜓般短暂驻足, 之后转个弯绕过黑铁外墙, 从低矮的居民区一路塔之上。

    路德维希细细嗅闻着这缕风,它的气息藏着冰雪的冷艳、松柏的青翠、湖的死寂,最后是独属于人的味——算不上好闻的气味。

    可能来自某个活农夫的汗臭或是街角冻死尸骨的寒气。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嘘,别说话, 我在与今日的风相遇。”

    阿莫斯无可奈何地看着这位来去如风的客人, 她不是第一次见路德维希了, 但即使这样,她也要说这家伙是个绝对的怪胎,纯粹的个人主义者。

    阿莫斯完全搞不懂路德维希在想什么, 她也不想搞懂, 能给他尊重都是看在他能诵瑰丽诗歌的份上。

    “你不问我从风发现了什么吗?”

    “……我没兴趣。”

    阿莫斯不想跟路德维希有什么谈,诗人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能把人带他的世界,那个充满幻想的世界。

    翠绿会铺满地上每个角落, 天空碧蓝一望无际。

    海会慢慢上涨直到与天相,把万都浸透在最纯净的苍蓝淌过所有生的躯壳,人和细沙会成为短暂的挚友,都被如的光打磨,汇聚在命运河

    但诗人可不观众有没有兴致听他的新曲,自顾自地拉动了琴弦。

    阿莫斯本以为他会跟往常一样赞颂自然的完无瑕,哀叹人的残缺凋零,最后问候命运和时光的转瞬即

    逝。

    但路德维希却弹奏起了不同往日的曲调,他唱到:

    “alles lebendi stirbt ees tas(世间万终有一日消亡)

    uberleben oder sterben(生存亦或死亡)

    der tag kot sicher(那一日终会到来)

    ……

    tranen arr itleit graakeit(泪、愤怒、哀伤、残忍)

    frieden chaos aube verrat(和平、混、信任、背叛)

    wir werden n unser schicksal ankapfen(我们将会与命运对抗到底)

    it trauer und entscheidung i&039; herzen(将悲伤和决心藏于心)

    ……

    nieand darf einsnig sees lebens beraubt werden(没有人能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那是很的歌,空旷又亘古地响起,空气都仿佛顺着节拍振动起来。

    阿莫斯最初是坐着的,听到一半她站了起来,在听到最后一句后,她握弓箭,她绝不允许外人来质疑和责难她的选择。

    “够了,这可不是什么能从风里听到的东西!”

    “确实不是,不过……我的朋友,你为什么要发怒呢?我的曲有什么问题吗?”

    路德维希反问着阿莫斯,他知阿莫斯不会答复,她比路德维希更畏惧那个答案。

    可是就算捂住耳朵,遮住睛,也是无济于事的。阿莫斯迟早得从神的王国跌落,直面人的世界。

    “稍安勿躁,先听我讲个故事吧。阿莫斯,相信最好的诗人,会给你带来一个彩绝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奎德劳斯……”

    路德维希说起奎德,明明他们也不过昨晚才认识,但诗人提起他,却有如谈论挚友。

    故事始于三年前。

    一位名叫奎德的少年回归了劳斯一族,在把老族宝座后,他建立了新的狼群。

    但狼王始终是孤独的,狼们服从于他们的王,不过屈从于狼王的大,与过去别无二致。新的狼群依旧跟旧的那个没什么两样,奉行着弱的法则,狼王的声音逐渐被群狼的呜咽淹没。

    可王不会屈服于他的人民,他始终在抗争这样残酷的法则,他想要救人,想要在残酷的世界里建立一个温柔的王国。而有一天,王发现了他落在外的民,一个已经沦为神官隶的小女孩。

    于是,他伸手了,要把小女孩带回狼群。但被挑衅了尊严的神官们不会善罢甘休,谋和杀意会被埋藏在正规的程序之。于是,他们发起了“正义”的角斗。

    奎德赢了,小女孩就可以随他归家;倘若输了,便要留项上人

    即使是残酷的往事,诗人也能把它讲得娓娓动听,如同在心间一束火焰。

    “看来你对我的角斗对象很是了解,怎么……是想我主动退

    “我没有这个意思啦,仅仅是个故事罢了。放心好了,阿莫斯。凭借你我的,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啊。”

    “……我倒是不知,你我有什么。”

    路德维希一向擅动摇人心。

    话语是有力的,在特定的人面前就会发生奇效。路德维希看得来阿莫斯的动摇,她每次犹豫不决总会握她的弓,仿佛死能带给她勇气。

    那把弓是属于迭卡拉庇安的宝,由神官代代相传,只有神明最虔诚最忠实的信徒才能短暂成为它的主人。

    阿莫斯的手指不安地抚摸着弓箭上面的纹,她没有错什么,这都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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