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月明[探案] - 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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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姑娘,你说的,是什么事?”

    “杀了魏福忠。”于歌笛凉意。

    景暄和一怔。

    “我在那苦寒之地熬了七年,这七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杀了他报仇,只有仇恨才让我咬牙来,否则,我不会撑那么久,可惜天不遂人愿,我还是病死了,可是幸好,你来了。”

    于歌笛继续:“我知你在顾虑什么,历史的车缓缓向前,魏福忠会在永熙十二年被新皇凌迟,如今是永熙五年,还有七年的时间,可是如你所见,他已经错太多事了,若是只能被动地等待历史的发生,还不知有多少人会被他所害?就像徐家一样,明明是忠臣,却被他害成了如此场,我再也不想世间有第二个于歌笛了。”

    她的定,又透着悲凉,一滴泪从她的,落到了湖面上。

    景暄和想要给她泪,却发现自己的手能穿越她的

    “早知如此,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而不是……”她没有说完,又落了一滴泪。

    “你和魏福忠,到底发生过什么故事?”景暄和见她神有异,不由得问

    东厂往事 千金小与东厂厂公的纠葛……

    景暄和一直都很奇怪,穿越后,她对于歌笛的其他记忆都能自动继承,可是偏偏关于魏福忠的分全是些零碎的片段,她能受到于歌笛对这位东厂厂公烈的恨意,可在这恨意之上,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藏在暗

    “第一次见到魏福忠时,我还很小,那时的他跪在紫禁城的角落里,冻得直哆嗦,就像一个无人在意的野猫,白雪落到了他的帽上,积了厚厚的一层……”

    于歌笛似乎陷了回忆,据她所说,一次除夕之日,先皇让大臣和家眷都去过节,那一年的雪很大,偌大的紫禁城被白雪铺满,明黄的琉璃瓦和朱红墙都变成了一片静默的白。

    “那虽不是我第一次,可我还是对里的一切都到好奇,那天的命妇太多了,我不知怎的竟走丢了,来到了一废弃的墙边,看到他跪在那里,脚步便定在他边,想找他问路。他似乎很落魄,连衣服都被洗得泛白,我的影落在他的脚边,他就这样抬,望向了我……”

    那时的他还不叫“魏福忠”,而是叫小福——一个随可见的宦官的名字,明明每天已经很辛劳了,可在还是一事无成。

    “公公,敢问你知园怎么走吗?”于歌笛脆生生地问。

    魏福忠被冻得太久,似乎连神都被冻僵了,他的珠被大雪映得灰白,缓缓的,一地抬起了眸

    看到于歌笛,魏福忠似乎很惊讶,久久都没有说话,毕竟漫天大雪,怎么会走来一个如此冰肌玉骨的女娃娃?难是漫天的冰雪变成的怪?

    “公公,我在与你说话呢,难你有哑疾么?”于歌笛问他。

    魏福忠这才回过神来,他伸满冻疮的手,朝她后指了指,“往那边走,到了路的尽再左转,就到了。”

    他的咙很疼,此刻发声音,有些诡异的低沉沙哑。

    “多谢,”于歌笛刚想转,却定住了脚步,问:“公公,今日是除夕,你为何会跪在这里呢?”

    “我被罚了……他说我……心比天,可紫禁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野心的人,要我看清自己的位置,到时候别死都不知是怎么死的。”

    “你爹,那是谁?”

    “他是司礼监的太监,老,没有坐到秉笔太监的位置,就拿我气。”他刚说完,肚就不争气地响了几声,已经一天一夜没吃饭了。

    于歌笛从袖三枚枣,说:“这是南直隶贡到的金丝琥珀枣,是贵人赏我的,我本想带回家给我弟弟尝尝,他最喜枣了,不过看来你更需要,那就给你尝尝吧。”

    “真的可以吗?”魏福忠又垂,“我上太脏了,我怎么?”

    “没关系,公公,你吃吧。”

    她执意平摊手掌,将枣递给魏福忠,他冰冷的手指过她细腻如玉的温掌心,将枣吃完了,好像尝到了人世间最味的珍馐。

    “怎么样?”于歌笛歪着问他。

    “这枣很好,谢谢,”魏福忠不敢去看她的睛,又问:“你是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魏福忠这时才回忆起,自己曾远远地看过她一,只是那时他卑贱如尘,在最不起的角落,而她已是顺天府最耀的一颗明珠了。

    “对,我叫于歌笛,我的名字来自家乡湖广的一片湖泊,那湖就叫‘歌笛湖’。”于歌笛搓搓手,又呼了一气,“这儿可真冷啊,还是湖广的冬天和许多。”

    目光又落到了他怀的一本书,那书满是褶皱,好像已经被他翻了很多遍。

    “什么书让你这么宝贝?”于歌笛指了指他怀里。

    魏福忠垂,“这不是什么好书,是教人怎么变坏的书。”

    “哦?这世上的人大多钻研的是圣贤之,居然还有教人变坏的书?”

    于歌笛越想越兴趣,魏福忠却将手,死死地护住,不让她看到。

    “姑娘这样的清白人家,还是别让这脏书污了你的睛吧。”魏福忠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如同蚊蝇一般。

    ……

    后来,于歌笛与万灵安定亲了,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就这样被绑在了一起,于歌笛很不开心,可是父亲却说,万灵安今后必定前途无量,让她宽心。谁知过了不久,父亲狱的消息就传了过来,那日也是一个雪天,为首抄家的那人便是魏福忠。

    于歌笛怎么也没想到,第二次与他见面,便是东厂来抄家的日

    那日的魏福忠早已不是可怜兮兮、跪在角落里的小太监了,他已经坐到了司礼监秉笔太监的位置,被前呼后拥,好不气派。

    他们的境地好像完全调转了过来——他是风光无限、位权重之人,而她沦落成了罪臣之女,好像一只蚂蚁,随随便便就能被踩死。

    “我和母亲弟弟被押上囚车,魏福忠就那样远远地看着,我们被丢了东厂牢狱之,我被几个太监架着,丢到了魏福忠的面前。”

    于歌笛将手指握拢,眉间似乎涌起了一丝惆怅,“我抬,质问他为什么,我和他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害我父亲?可是接来他说的话,却让我终生难忘,他说,他以前一直觉得,我是天上的月光,可望不可即,太净太纯粹了,只有这样,这皎皎的月光才会掉来,落泥土之,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得到我……我骂他无耻,他告诉我,只要我肯低,就可以让狱卒偷偷将我放来……”

    景暄和气,原来他们竟有这般的过往。

    “然后呢?我问他,是不是从此以后就会成为他的禁?在紫禁城的角落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仰他鼻息,再也没有自由?”于歌笛闭上了睛,“他突然死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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