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列车 -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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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停在了一片森林里,但森林里刮动的风,却带着一咸腥味儿,看来是在海边。

    李灼光想了想原著剧,觉得也合理。因为虽说猎人考试的地在肯特市,但开始考试的地方却是在多雷港。参与考试的考生,都是被一艘船拉过去的。实际上,考试在上船时就已经开始了。

    几人在森林里走了几步后,还发现了一只大棕熊,但那只熊明显比普通棕熊要大一些,而且样也有些差别。龇牙咧嘴的样觉不太友善。

    李灼光,他的外公以前是抗援朝时期的老兵,后来加了剿匪队。在山里时,遇到的猛兽都会打死。一是为了保证附近居民安全,二是可以打牙祭。

    照外公所说,野兽的其实很难吃的,不过当时也没有吃的,能有也算不错了。但是唯一让外公念念不忘的,就是熊掌。据他所说,即便是后来日富足了,他也再也没有吃到过比熊掌更味的东西。

    李灼光也不清楚熊掌是真的好吃,还是外公的记忆将它化了。但熊掌在主世界是吃不到的,但是在这里……李灼光觉自己的开始加速分

    嗷!!!

    咆哮声响起,那棕熊如同吓破了胆,嘤了一声后,转就跑了。

    发咆哮的正是熊发财。

    他得意地说:“这些一行都没有的野兽,稍微吼一嗓就吓跑了,好打发得很……咦,你看着我嘛?”

    李灼光失望地砸吧砸吧嘴:“没事儿,就觉得你今天这一别致的。”

    熊发财闻言洒然一笑,拍着上漆黑的铠甲说:“这是以前我城卫军时候发的铠甲,已经算是军用法宝了,比一般民用的好用多了。

    转岗的时候,允许我们掏钱把自己的装备买来。当时我手不太宽裕,但还是借钱把这铠甲给买回来了。只可惜当时没有钱买其他的装备。”

    聊着天,众人又走了一段距离,发现了一条人走来的小路。顺着小路走,很快就看见了房廓。

    熊发财掏了一条项链,挂在自己的脖上。立时,人立起来的黑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一米六旺盛,,还留了一脸络腮胡的敦壮男

    看见众人都看向他,熊发财解释:“鬼知会不会又向上次那样,去到对妖族不太友好的地方。我特地从我孩们那里,取了这条玩化形项链。”

    没想到熊发财看着的,心思倒还细致。

    鲸鱼岛

    在去往城镇的路上,李灼光随问起:“发财哥你有几个孩啊?”

    “八个。”

    “生这么多,好养吗?”

    熊发财叹了一气:“就是生太多了不太好养,但是没有办法,有些妖族一胎就能生很多。”

    李灼光才想起,熊发财的老婆是猪妖,能生也是正常的。

    过了一会儿,众人就来都了镇上。本想拦路人打听一时间与地,但是却看见街上的行人都在往一个方向赶。

    有人一边走,还一边兴奋地着什么,李灼光听见有人提到了沼泽之王。好吧,李灼光知他们所在的位置了。看来列车并不是停靠在了海边,而是停在了一座岛上,正是主角杰·富力士的家乡,鲸鱼岛。

    既然提到沼泽之王,那么一定是主角将沼泽之王给钓上来了。看来正是剧刚开始的时候。

    当几人赶到广场上时,得知沼泽之王已经被人放回湖里去了。与李灼光同时到达的看客,失望地摇了摇,随后便各自散去。

    李灼光倒是不觉得失望,本来他的目标就不是来看沼泽之王的。向路人问了方向,李灼光就向着米特开的小酒店走去。到店里,米特和小杰果然已经回来了。

    店的老顾客们还在夸耀小杰钓起沼泽之王的事迹,上一个能将沼泽之王钓起来的人,还是小杰的父亲,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大家看上去都很开心,但是小杰姑姑的脸却很难看。

    因为猎人考试本来就存在着危险,每年都有不少人死在这场考试上。至于成为猎人后,面对的任务,也并不会比猎人考试更轻松,可以说是常年过着刀尖血的日。即便活着,也大多奔波于世界各地,很难回一次家。

    就比如小杰的父亲金·富力士,自从当上猎人后除了将小杰带回鲸鱼岛那次,就再也没回过家,他的家里人连他是生是死都不知。反而是他的学生凯特比较有心,会过来看金的家人的况是否还好,并分享金的近况。

    至于小杰,他从记事起就只从照片上见过自己父亲什么样

    也不知富老贼的童年过得如何,反正他笔漫画的父关系,大多一言难尽。

    在小酒店的大厅里坐,李灼光要了三份啤酒与简餐,转过对着王淑云与魏风说:“这次的任务很危险,你们不一定能够活来。所以我让你们自己选择,是留在这座岛上等我们回来,还是和我们一起去完成任务。”

    不劳者不得,李灼光一直放任两人躲在后方摸鱼,很大程度上是任由两人自生自灭。自从上被绑了个定时炸弹后,他很多事都看淡了,也没有那么记仇了,这次主动开问,便是给他们一次机会。

    王淑云想也没想便拒绝了:“小女手无缚之力,去了也只怕会拖累各位,还是在此等着吧。愿主祭大人武运昌隆。”

    李灼光,示意自己知了,又转看向魏风。

    魏风咬了咬牙,心如电转。他作为一郡郡守之,政治嗅觉可比王淑云多了。

    李灼光与熊发财、秦大这一小团,他都看在里。每次完成任务,李灼光并不只满足于完成任务,他还会搜刮许多奇珍异宝。

    而每次任务开始前,这个小团里的人又会互通有无。通的也并不是什么无关要的事,而是可以提生存率的资源。在一次次朝不保夕的任务,李灼光组建的这小团,就很难能可贵了。

    魏风知之前李灼光不待见自己,他也不赶着往上凑。李灼光只是无视他,而不报复他,就已经让他很满足了。

    不劳者不得理他也知,所以李灼光给的机会,对他而言是一意外之喜。

    但他也听见李灼光说了,这次的任务会有生命危险,这也让他犹豫了一阵。但最终还是一咬牙,决定要与李灼光一起去任务。

    因为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在被龙神征召前的况。

    他的祖父年轻时也是一介布衣。就因为敢打敢拼,在讨伐异族时总是先士卒,别人完不成的任务他带,别人对付不了的敌人他带去杀。

    十年的金戈铁,祖父丢了一只睛、一只手,还有一条也是瘸的。每逢雨天,只能依靠烈酒勉度日。

    但大炎朝有了他魏氏一脉,上林郡魏氏的族谱,自他祖父始。

    他为魏氏弟,虽是嫡,但排行第四,记事以来就是个锦衣玉、象箸玉杯的富贵闲人,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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