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脸总裁,我赢麻了 - 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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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寄说:“连江雪,我不允许你不战而退。这条路本来就很难,需要勇气才能往走,如果你连牵着我往走的勇气都没有,那说明你还没有那么我不过没关系,反正我够你,我用我自己的那一分,来补全这份。”

    连江雪:“”

    他看着阮寄,瞳仁震动,琥珀珠里涌动着难言的绪,像是汹涌的大海,翻片刻后,才略微平静来,

    “那如果你父母不同意我和你在一起呢。”

    “那我就和哥哥一样,和喜的人私奔啊。”

    阮寄理所当然:“哥哥可以到的事,我也能到。”

    他仰起,看着连江雪傻笑:

    “我相信我不比哥哥差的。”

    连江雪:“”

    他看着阮寄,片刻后,动了动手指,忍不住上前一步。

    他伸双臂,将阮寄了怀里。

    阮寄发非常茂密,摸上去柔又顺

    连江雪低,看着他圆圆的发旋,片刻后不知想到了什么,低低笑

    “你爸爸妈妈要是听到你这些话,非得当场气死不可。”

    阮寄,蹭了蹭连江雪的腰,低声

    “那没办法了。”

    他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在孝顺的孩和贤惠的妻两个角里面,总得选一个。”

    连江雪忍不住笑了。

    他勾了勾,抚摸着阮寄的脑袋,指尖有些暴,故意说着恐怖吓人的话:

    “我要是再坏一,就把你骗小山沟里,生不,不许回容港。”

    阮寄不仅不怕,还从他的怀里抬起,一脸期待

    “原来你喜?那我可以给你生。什么时候开始?今晚可以吗?”

    “傻。”

    连江雪无语了,骂他:“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笨的人。”

    阮寄扁了扁嘴,不吭声:“”

    “”连江雪无奈叹息,掌心托着阮寄的圆脸,轻轻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我只给你数钱。”阮寄说:

    “你会把我卖了吗?”

    连江雪端详着阮寄漂亮的脸,思考半晌,随即摇

    “不卖。”

    他说:“卖了就再也娶不到这么漂亮称心的媳妇了。”

    阮寄闻言, 傻笑着往连江雪的掌心里蹭了蹭。

    连江雪嘴上说他傻,可看阮寄神比谁都温柔。

    他低,用掌心轻轻托着阮寄的脸, 略微糙的指腹轻轻抚摸那张年轻又漂亮的脸庞。

    一遍又一遍,不释手。

    这张脸的主人才二十二岁,堪堪大学毕业的年纪,上还有着少年人专属的冲动,意气, 外加年轻,漂亮,丽,善良,温柔, 痴,执着。

    世界上所有好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他, 连江雪为能拥有这样年轻貌又单纯的人而觉得惶恐, 又忍不住庆幸。

    没有人比他更幸运了。

    等医生开好药, 连江雪指尖勾着药, 将阮寄从椅上抱起来。

    “伤要避免泡, 以免染。”

    医生看着连江雪

    “虽然天冷, 不容易发炎, 但还是要小心注意一的。”

    “好的医生, 我知了。”

    连江雪修有力的右手轻轻松松地给勾着阮寄的膝盖弯, 另一只手则揽着阮寄的后背和腰,将阮寄打横抱起,低和医生对话。

    阮寄则完全陷在他的怀里,像是一个等人大小的混血洋娃娃, 小小一只,漂亮又粘人,一双大睛眨啊眨,视线地落在连江雪上,舍不得离开分毫。

    任谁一看,都知阮寄和连江雪已经陷无法自,而且阮寄明显陷得更,一直死死盯着连江雪不放,都舍不得把视线分给别人。

    连江雪在记医生的医嘱之后,便将阮寄放回车里,给阮寄扣好安全带,自己则绕到的车的另一边,打开驾驶室的车门。

    他绕路的时候,阮寄的视线也一直跟着他,像是一株绕着太转的向日葵。

    连江雪坐驾驶室,关上门,将钥匙孔里,启动车

    “回家吧。”连江雪看了一手机上的日历时间:“午想吃什么?我给你。”

    “都行。”阮寄星星

    “连江雪,你好贤惠。”

    年纪大不是缺,上哪里去找这样一个得帅能照顾人会饭还不发福油腻的男人?

    阮寄心想,自卑果然是男人最好的医,还好连江雪没钱,自己才能把他拿,不然要是连江雪得帅又有钱,还是这冷的格,自己还不一定能和这样的男人谈上呢。

    连江雪不知阮寄一个人又在脑补些什么,只知阮寄一个人看着前面的车玻璃笑了一路,心里的。

    不过孩年纪小,绪起伏大应该也是正常的吧?

    母胎单30年,没有一次谈过恋,第一次和比自己小了八岁的年轻人谈恋的连江雪不确定的想。

    将车开回家里,把车钥匙还给邻居,连江雪抱着阮寄从车上来。

    连云里估计去隔邻居那里玩了,不在家。

    连江雪在家里找了一圈,没找到连云里,便把阮寄抱上楼,放在椅上。

    “今天圩天,我去买菜和果,晚上哥哥嫂要回来吃饭。”连江雪手掌撑在椅上,低和阮寄说话:

    “你要是无聊,就自己玩一会儿手机和电脑。”

    “什么是圩天?”阮寄手,抓着连江雪的衣角,轻轻晃了晃,像是个好奇宝宝:

    “我也要去。”

    “你脚还伤着,怎么去。”

    连江雪伸手,阮寄的脑袋,“圩天就是圩日,相当于农村集市,你城里大的,没见过很正常。我去去就回来,很快的。”

    “噢,好吧。”阮寄扁扁嘴,开始后悔光着脚来找连江雪的。

    早知在车上多备一双鞋了,现在脚不能走路,错失了可以和连江雪赴圩的机会,好可惜。

    连江雪完全不知这有什么好可惜的。

    在他的印象里,阮寄这样的少爷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应要去逛街买菜,也该去山姆盒这样的大型超市,而不是和自己一起在农村赶集。

    虽然在农村赶集,也别有一番人间烟火的味就是了。

    连江雪哪里都能适应,自己无所谓,他是怕阮寄没经历过,不习惯那样稍微随地摆摊吆喝的场合。

    于是他没有带阮寄去,只是自己去了。

    他买了新鲜的菜、果、海鲜,还买了烧鹅,随即拎着大包小包回到了家。

    等到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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