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我也不是想要助纣为
,就是觉得很奇怪,你说这讼师要是都有告发东家的义务的话,那……东家还能信任讼师吗?这刑事讼师还怎么发展?”
“六
为什么会设计这样一条逻辑上不圆满的规定呢?这是天界的规定,还是六
的规定,剑如,你说,六
到底希不希望刑事讼师这一行发展起来呢?”
论亲亲相隐的倒掉 云县王剑如
统……
确实, 作为如今华夏也是独一份儿的刑事讼师,这个行当的太多规矩, 是让人有
儿摸不着
脑的, 甚至可以说是透着那么的不友好——刑事讼师不像是民事讼师,必须是经过衙门的许可才能拿到
份文书的。像是王剑如等人,她们之所以不用再
认证, 只是因为考
法律学校时就已经经过了考察,像是
份有问题, 或者到买年份不足,
上带有官司的, 有重大违约记录以至于被扣了政审分的,都不能
读。
就这,其实还只是
份上满足了要求,
照老师们的话风,之后, 等买地的《新刑法》颁布之后,很可能会推
‘讼师科举’, 没有通过法律考试的讼师,可以作为普通人来帮助雇主
理民商案件,但刑事案件是不能登堂辩护的,这就又是一个
地从来未曾有过的规定,
地的讼师有个童生、秀才的功名也就很够混了。这要还特意参加考试,那就有
让人无法理解了——要是擅
考试,还来
这个
嘛?
门槛这么
,收
却是有限,这
设计确实让人困惑,买地是希望有刑事讼师这个职业吗?要说不希望, 为何法律专门学校里有相应的课程,这要说希望吧,这些规定又
觉是不让人来
这行的意思。尤其是这个报告义务,更是让孙玉梅很疑惑:这讼师不就是为主家平事的吗?接了案
,在这件事上那就是自己人了,这就和媒人说和似的,你要是知
媒人和你不是一条心,那这事儿还怎么办?
本就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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