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说:“小丑那个神经病,他是疯了,可没有把自己的脑袋也烧坏。人质哎!人质是用来绑架和撕票的,谁他妈会闲得这么无聊,还关心一
人质有没有安全到家——”
“——谁看到q了?”
扎坦娜忽然说。
joker(42)
小丑。
蝙蝠侠默念着这个名字。
谁也不知这个疯
,到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他好像就这么突兀地
现在了哥谭,
作品就是给
库投毒[1]。他没有同
,没有逻辑,随心所
地,以玩
他人为乐,期望着所有人和他一起发疯。他屡次
阿卡姆,又屡次越狱,每一次都给这座城市带来
目惊心的伤痕。“残忍”和“无
”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恶劣——在小丑看来,
费无数代人心血所建立起的社会秩序,
腔里
动的心脏,还有鲜活的生命,都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可以被随意撕破的笑话。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蝙蝠侠的窟里收藏着一张
大的小丑牌。他的脖颈到右肩有一
伤疤,烧伤的丑陋痕迹,至今为止,依然残留在
肤上,是那个疯
的
针里
的硫酸毒
造成的。他的家里摆着一
空
的二代罗宾制服,永远不会有人再穿上它了。
这就是小丑。
蝙蝠侠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要费全
的毅力,才能克制住一拳打碎那张涂满鲜红和惨白颜
的脸,彻底地结束这一切的冲动。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他没法拯救的,那就是小丑。
很多报纸、杂志,新闻媒,都说小丑是因为蝙蝠侠才
现的。布鲁斯已经快忘了那些言论都说了什么,但他还记得小记者克拉克·肯特义愤填膺地在星球日报上跟他们吵架。他让克拉克少说两句。
小丑是一个怪。
一个哥谭养来的怪
。
蝙蝠侠曾经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掉
化学池里。他伸手去抓,却没能抓住半空
落的红披风。后来,蝙蝠侠知
了故事的后续: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的脸,已经被化学
质毁容,
发被污染成了丑陋的暗绿
,只有嘴
鲜红如血。[2]
一个无名小辈死了。
活来的是“小丑”。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哥谭的黑暗,也许是一一滴,微不足
的恶意和巧合,共同铸成了如今的小丑。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需要为他人的恶行负责。
蝙蝠侠知小丑对自己有着
厚的兴趣,他厌恶这
兴趣——除了伤害和痛苦,它什么也不会带来。他数不清哥谭的蝙蝠灯,有多少次因为小丑而亮起;他数不清迪克、杰森、芭芭拉、阿尔弗雷德……受过多少次伤。他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他挣扎着回到蝙蝠
,倒在地板上,在冰冷的灯光
,仰起
,看到那一面
大的小丑牌,牌面上画着鲜艳快乐的小丑图案和
字joker。
像是对蝙蝠侠,无声的嘲笑。
不再有失望、愤怒、痛恨……只剩疲惫不堪。
他也会想起,那个ace化工厂的夜晚,没能抓住的红披风。
如果——如果当时,他更大一
,更努力一
,如果他抓住了那个人,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杰森不会死,芭芭拉也不会痪。所有人都不会再受折磨。哥谭不会有无穷无尽的笑气袭击,潜艇的
弹密码也不会被偷。那个死在全市观众面前的电视台女主播,可以和她的男朋友,度过幸福快乐的一生……
如果……
蝙蝠侠攥了手指,回忆和痛苦,像针一样扎
他心里。
他没法不去想——他调查过小丑的过去,那只是一个不得志的喜剧演员,拿着微薄,但是绝对正当的收,因为贫穷和窘迫,被几个帮派混混发现,半是
迫半是哄骗地
了伙。那晚是他第一次作案,毫无经验,甚至连真正抢劫的目的地都还没到,只是想从化工厂借过,就被突然
现的保安,吓得慌不择路。
在他义警的生涯,蝙蝠侠见过很多这样的新手犯罪。
人难免会有走错路的时候,何况是哥谭这样的地方。很多犯罪新手,比受害人都要更慌,被蝙蝠侠揍一顿,吓唬一通,基本上没人敢犯第二次。犯罪的过程
被阻止,没有造成实际伤害,扔到警局都判不了几天。这本来也不是一件多大的事。
但那时候的蝙蝠侠太年轻了。
才不久,没有经验,没有那些灵活多变的
科技
,没有市民们的信任和支持,甚至还在被哥谭警方通缉。混
的现场使他顾此失彼。
所以他没能救那个人。
“小丑”是他新手时期犯的一个错误——无数次地,无数次地,蝙蝠侠这么想过,也许只要他更
大一
,更努力一
,他就能阻止这一切。
也许,让哥谭市最疯狂恐怖的罪犯,让这血债累累、目惊心的罪行,彻底从世界上消失,曾经,只差他一个伸手的距离。
他警醒自己。
而今,他将要再一次地,面对自己的错误。
蝙蝠车在电站前的
路上停
了。这里离爆炸发生的位置,还有大概一公里多,车上的辐
监测仪就已经在疯狂地报警,指标直接打到了“危险”一栏。远远看去,
电站上方正升起
烟,而附近,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车辆
七八糟地停着,有先到的gcpd,有
急从
电站撤
来的工作人员,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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