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杂货铺[综] - 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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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洛克说,至少有五个疑。除了尸被残忍展示这一个疑外,还有什么?

    ——很显然,时间是第二个疑

    从音乐会结束到第一次返场,现场是一篇烈而绵的掌声,保守估计,约有十五秒左右;第一次返场结束距离第二次返场,同样是在掌声,大约有二十秒,第三次返场的时间就——很仓促,掌声现了尖叫,然后尸现在众人面前。

    这样说来,从一个活人变成一,期间完成了能够使伤痕遍布全杀,竟然只用了十几秒的时间?

    这怎么可能?

    第三个疑,在这返场的过程理说,弟俩应当一直在一起才对,虽然为了前台效果,他们在舞台侧方休息时必然不会开灯,但是如果发生这样大的杀事件,大提琴家竟然没有一反应?

    所以……他是凶手?

    第四个疑,刚刚那声女声的尖叫,是小雀斑叫来的吗?

    克拉拉往正在询问的刑侦人员那儿看去,小雀斑的上沾有血迹,看上去是溅状,是她发觉到钢琴家遇难了么?

    “我是她的助理,我叫莉莉……”小雀斑搭搭地对警察说,“我想给她递的时候,发现她的……她的……她的一直往后仰着……我……我就碰了她一,没想到她就……她就这样飞去了,天哪,尔维为什么会——”

    “别说了!!!”旁边的老先生对她大叫。

    小雀斑是助理,所以在后台也可以解释的通,只是她看上去被吓得不轻,但为什么叙述过程逻辑完全没错,尽吃,但总的来说十分顺畅,噢,她甚至没忘自我介绍。

    第五个疑,也是最后一个疑,就是那位老先生为什么会现在后台?他和音乐家弟是什么关系?而且他的表从一开始场时就十分凝重,显然和全场听众都不同,不是么?

    而他现在——

    “先生,您是死者的父亲对吗,我想问一问……”

    “别跟我说话!!!”他对刑侦人员咆哮着,低着,不看钢琴家的尸

    原来他是这对弟的父亲,那怪不得会现在后台,不过现在克拉拉和他离得太远,实在看不清他的表,不知他是因为难过还是因为愧疚……

    那么现场的线索呢?

    琴弦杀人,而且琴弦的度不短,说明琴弦是自制的,能够自制琴弦并了解其力度和张度,一定是了解乐的人。

    尸上的致命伤,从前看,是自上而,呈二十度左右的倾斜,并且前后浅,说明凶手当时就站在她后,并且个与她相仿或者比她低。

    那么老先生的嫌疑可以排除?毕竟他是坐在椅上的,噢,不对,如果他使用了工,比如他的伞——谁知他听音乐会为什么带着伞!

    如果把琴弦放在伞上,借力勒死她的可能也并非为零,相反,如果真的这么成功了,那他可以有很多借洗刷自己的嫌疑。

    不过话说回来,万一真正的凶手趁逃走了呢?

    克拉拉,这个现场实在太多可能发生,她虽然有绪,却理不一个线索来,恰在此时,夏洛克从舞台侧方,他们的休息来了。

    顿时现场人员都为之一振,听说夏洛克可以十五分钟破一起国际大案,那么小小的音乐家案件对于他来说,应当不在话

    夏洛克的脸上带着笑容走来,这让克拉拉非常无奈,在杀人现场这么笑,很容易被说闲话的。可话说回来她为什么一定要跟着夏洛克来解决命案?她现在打回府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她的目的又不是破案,只是来约会的而已。

    克拉拉越想越有理,于是打算打回府,任这位大侦探自己破案。

    “夏洛克,我想我应该……”

    “哦,亲的克拉拉,”夏洛克看她过来,立狠狠拥抱了她一,“瞧瞧这起案,我觉得今天的约会很有价值!”

    “呃,可我觉得——”克拉拉打算委婉地提要离开的想法。

    “ua!”然而夏洛克忽然兴奋地捧着她的脸颊来了一,“今天的约会非常有价值!”

    去他的犯罪现场!克拉拉泪盈眶:“没错!是的!我也认同!”

    ……你们认同的“很有价值”肯定不是针对同一件事

    总之克拉拉顿时活力满满了起来,旁边的夏洛克也同样活力满满。

    “夏洛克!快破了这个案吧!凶手是谁!”

    “凶手是谁,并不是最重要的,”夏洛克忽然对她一笑,低着声音对她说,“重要的是这次杀人的手法,简直太赞了。”

    作者有话说:

    以克拉拉的视角呈现案件现场,还有克拉拉的个人分析在其,不过不可尽信,毕竟克拉拉对大提琴手有偏,会更注重大提琴手一些。

    所以——来!猜凶手!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凶手不重要?”福尔斯先生后面跟着的迷弟问了一句。

    夏洛克颇为好心地解释:“噢,因为凶手是谁其实一目了然。”

    克拉拉和一众忙碌的刑侦人员瞬间沉默了来,大侦探的一目了然和他们的一目了然肯定不是一个意思。

    “让我想想从哪儿开始讲……”他似乎很享受众人等着他说真相的过程,一顿,“我知了,让我们把时倒回第二次返场结束——”

    他又一顿,对目瞪呆的众人个笑容,炫耀般地说:“不,还是倒回半场音乐会开始。”

    咳咳,非常抱歉,福尔斯先生,打扰一……

    ——不过作者认为,还是倒回十二年前风雨如晦的夜晚,从那个未完成的故事开始讲起。

    大提琴手——也就是布莱恩,他的童年是一片灰,或许曾经有别的颜现在他的天空,但是那是妈妈没有离开家之前的事了。

    母亲是唱歌剧的歌者,父亲是剧院的大提琴手,这样的职业让他们的家一贫如洗。贫贱夫妻百事哀,父母的关系也愈发糟糕,后来,歌剧院里的一位富豪听众看上了母亲,带着她各样的酒会、筵席,母亲拒绝了几回,还是去了。

    从那以后,他家的生活渐渐滋了起来,但父母的关系也一步僵化,灰就开始了,父亲开始酗酒,他们在无休止的争吵,最终父亲的一个掌打走了母亲。

    母亲从那后没有回家,回来的只是母亲寄来的英镑。

    父亲的酗酒如命折磨的他们苦不堪言,尔维垂涎已久的钢琴终于到手,她却没有笑——或者说,自从母亲走后,她就再没有笑过。

    看到那架钢琴,父亲喝了一夜的酒,从那后,便着他们去练琴,他由父亲亲自教导,也经常挨骂,也没好到哪里去。

    后来常常带着他逃跑,那是他最兴的时候,虽然回来之后会被父亲打得无完肤,但那自由奔跑的觉却是如一样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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