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拿起茶几上的笔,在服务反馈单的背面画了一个方块,间横穿两条线。他的手指在线条上
动,模拟那些摄像
的视角。
“这条就是案发巷,这个方块就是案发的整个区域。摄像
可以帮我们看到东西北三条路。”
“最后那个生还的受害人,叫刘明月,她是从巷南
逃
去的,所以南边那条路是靠她的供词。她说她跑
巷
,看到路对面停着一辆车,旁边站着一个男人正要打开车门,这个男人听到她呼救后跑
小巷
救人,除此之外,她没看到有其他人。”
他在巷偏北的位置画了一个圈:“这是公厕,当晚我们在茅坑里发现烧了一半的风衣手
和
跟鞋。”
“宋天辰说,他巷
时,凶手还在,看到他后凶手才逃跑的,他为了救胡琼没去追,也不知
凶手跑去哪了。刘明月说,宋天辰跑
巷
后,她就找到公用电话亭报警了。局里十分重视连环案,得知凶手再次作案,
警非常快,从接到刘明月电话到到达现场,一共不到两分钟。”
“我们几乎动了所有警力,一到现场就封锁了四面
路。”郑志的手指沿着方块画了一圈,“凶手要躲
厕所脱衣服
火烧衣服,这个时间差来不及逃跑。事后查摄像
,也证明我们的想法是正确的,摄像拍到的区域都没看到有人
去。没拍到的地方离公厕很远,时间上更加来不及。可以说,我们是在瓮
捉鳖。”
齐莫扬皱眉,烧了一半的风衣手和
跟鞋他知
,因为泡在粪
里污染严重,不能用来提取样本,但瓮
捉鳖是他不知
的。
他微微前倾,完全被案
引。
郑志着自己画的
象图,说:“封锁
路后,我们把区域
留守的居民都叫了起来,去掉小孩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逐一登记排查。那几天,我们一共排查了二百八十七人,重
调查十三人,全
排除嫌疑。”
他叹气,靠到沙发上,缓缓
:“到这个时候,
现在区域
的所有人,只有一个我们没查过。”
“宋天辰。”齐莫扬接。
郑志:“因为刘明月说,宋天辰是在听到她呼救后才跑
巷
救人的,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没算他。”
齐莫扬想起一句话,意识念
声:“排除所有不可能的
况,剩
的,不
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
这是小说《福尔斯》
的一句话,它在此刻显得格外贴切。
假发是最最重要的证据……
郑志对这句话耳熟能详, 他知在许多案件
,警察的工作并非总是先搜集证据再去追捕凶手,而是先锁定嫌疑人, 然后围绕他们搜集证据。
尽这
方法容易导致“先
为主”的偏见, 有时也会将调查引向错误的方向,但不可否认,它在效率上往往
奇制
胜。
“我们最初产生这个念时,很快就自我否定了。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刘明月提到的那个跑
巷
救人的男人又是谁?宋天辰不可能同时完成杀胡琼烧衣服和跑
巷
。我们询问了将近三百人,无一人承认。这个人
的是英勇之举,
常理不会隐瞒。刘明月
称是宋天辰, 宋天辰自己也承认, 这几乎成了铁证。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发有节奏的声响。
“但是,当案件一次又一次地走死胡同,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将这个想法提
来。讨论得越多, 越觉得宋天辰作案的可能
很大。”
“首先, 他有足够的时间烧毁衣再返回胡琼的尸
旁。其次,那晚他穿的是一双破旧的足球鞋, 起初我以为是因为
雨
脏了鞋
,但后来想到,他那么有钱,即便鞋
脏了,也不会穿得如此破旧, 除非他烧完
跟鞋后来不及换上自己的鞋,从空置的拆迁房里随便找了一双旧鞋。”
“最后,刘明月本有轻度近视, 案发时是夜晚,由于电路问题,路灯有几盏没有亮,她与那个男人只是
肩而过,并没有面对面
谈,她很可能
本没看清那个男人的样貌。”
郑志的手指停止了敲打,他的神变得更加锐利。
“宋天辰符合我们对凶手的所有侧写:学过搏击,型偏瘦,
在一七三到一七七之间。我们在调查
还发现他的
取向与常人不同,这导致他与父亲的关系非常
张。”
他说到这,话锋一转:“但是,还是那句话,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这个案里就丢了一个人。”
齐莫扬的闪过光芒,他突然提
了音量:“车主,那人应该就是车主,查车啊。”
“第一时间就查了,那辆停在路边的奥迪车,就是宋天辰的。”郑志的回答平静而无奈。
齐莫扬怔住,片刻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我记得在胡琼手里发现几假发,只找到烧了一半的风衣和
跟鞋,假发呢?肯定藏在那些平房里了。”
“我们把那一片区域全翻了一遍,就差派挖掘机了。假发是最最重要的证据,那上面极有可能提取凶手的dna。”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仿佛在自言自语,“结果,跟那个男人一样,假发也凭空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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