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养儿记[七零] - 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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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没想到,一到宣传栏前,苏向晚就豁然开朗了:黑板上的字是个女人写的,而那手字,她比任何人都认识,为什么呢?

    因为她和堂妹苏小南俩是一起大的,俩人小时候经常互抄作业,别人的字她或者认不来,苏小南的字她认的再清楚没有了。

    好家伙,原来是苏小南穿过来了。

    而且,既然一直鬼鬼祟祟,悄悄摸摸的让个孩跟踪她,那么,苏小南肯定也知她穿过来了,肯定也非常怕她。

    本来,苏向晚一直觉得,自己只要带好了几个孩,别的事都是小富即安,没有求过一个走仕途,当

    可是,苏小南想让她丑,她可就不能忍了。

    竞选不可怕,谁落选谁尴尬。

    本来苏向晚都没想着当个文化宣传员的,但既然苏小南想跟她争,那咱就争一回?

    而苏向晚一直没搞懂,李承泽说要赔她个啥东西,结果,等她回到家,就发现,拖拉机的面,绑着一只腾腾的大鹅呢。

    要放在上面,估计还能活,但是,因为他是绑在拖拉机的斗面,大鹅已经给吊死了。

    所以,这只大鹅应该是李承泽为了妈,不得不让她丑,但是,又赔给她的歉礼

    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孩啊?

    宋青山今天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苏向晚看起来兴。

    当然,妈妈的脸,是家的晴雨表。

    妈妈开心,全家都兴嘛。

    见妈妈正在宰大鹅,狗就不停的,看一,再一遍。

    “妈,这鹅咱们咋吃啊?”刚跟老牲学了半天功夫的驴门,就扑到大鹅面前来了。

    苏向晚拨光了,还得,还得用火烧,才能把只大鹅给净:“铁锅炖大鹅,甭提多香了。”

    宋青山说:“谁给的?”

    苏向晚没说话,她总不能说,是李承泽给的吧。

    “对了,我要竞选咱乡的文化宣传员,这事儿你也知吧。”苏向晚说。

    宋青山虽然对此没兴趣,但也得装个有兴趣来:“是不是当选了以后,得整天四汇报,搞宣传工作?”

    苏向晚嗯了一声:“大概吧,但我自信能平衡好家和孩。”

    “需要我帮忙吗?”宋青山再问。

    苏向晚倒是有吃惊了:“你不反对?”

    宋青山回答的非常诚实:“我见过你给村民们开会,你要真的从政,会是一个好官员。”

    能活学活用的那

    就是可惜一,她要带孩,吱吱又还这么小,真正让她当官,估计现在她也没那个力。

    那就暂时先哄两句好话吧,反正她听。

    正视了妻片刻,宋青山说:“我这人向来不偏袒谁,就是东海和西岭,我也不会偏袒他们。但我觉得吧,你要走仕途,真的能造福一方百姓。”

    这男人,苏向晚心说,他怕不是她肚里的蛔虫吧,能拍的叫人这么舒袒?

    怎么办,为穿越者。

    看着这么个愣青,好想给他解锁一百姿势啊。

    反栽赃

    转,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把他扔到铁轨上,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碎骨的时候,她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书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角,应该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

    在原书,谷南是一个劳动,乐观向上的好姑娘,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到县,再到省,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

    但是,醉心仕途,终未嫁。

    穿过来之后,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那就是嫁给书自己最喜的角,宋秀。

    宋格虽然有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宋秀是一直默默的,喜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秀会喜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秀心目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秀。

    当然,为师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有很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

    堂苏向晚,从小就家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优越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为原型,把书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一直以来那抹不去的优越

    当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也最心狠手辣的孩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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