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公自宫前 - 第1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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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城,甜巷。

    魏采薇和汪大夏婚后搬到什刹海单过,甜巷的房给了大舅丁巫住着——丁家被抄没的大宅因常年没有人居住,年久失修,都成了鬼屋,丁巫雇了工匠修缮旧屋,一时半会还搬不回家。

    正好,丁巫把自己以前住的院改造成新房,等待着他的新娘,跟工匠敲定了图纸,丁巫匆匆回到甜巷,半路还在菜市场买了一只,他今天要炖蘑菇,魏采薇最吃的一菜。

    魏采薇回到京城之后,几乎天天来甜巷蹭饭吃,享受着丁巫的手艺,今天她又来了,隔着门就闻到味,嘴了。

    丁巫穿着围裙开门,“来了?坐,上就好。”

    魏采薇坐在,此时正值初夏,开始结了一簇簇青涩的果,不禁想起了她还住在这里时,和汪大夏在……呀呸呸,早上才见过他,怎么大午的就想起他了?

    魏采薇不敢看了,在院里转悠,院墙有一砸痕,砸破了粉刷墙的石灰,了里的青砖,这是被我烤制的月饼砸成这样的,把汪大夏吃了一嘴的血……怎么又又想他了?

    幸好饭熟了,丁巫将铁锅搬到架的桌上,两人开始朴实无华的午餐,就像在铁岭无数个三餐一样,丁巫先举筷,把两个都夹到魏采薇碗里。

    兄妹两个都有不能对对方倾述的秘密,总是把最良善的一面给对方看,魏采薇如此,丁巫也是如此。

    丁巫不知魏采薇一开始就要复仇,魏采薇也不知有只熊默默承受了一切,她差在吃自己最喜的菜之后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不会遇到汪大夏!

    她的命,曾经只在丁巫一念之间,差一念成了。

    魏采薇低看着碗里的两个,“哥,一个就够了,这个给你。”养父母魏南山夫妻在时,每次炖,都是他和采薇一人一个,并不因采薇是路边捡来的而苛待她。养父母去世之后,兄妹在铁岭相依为命,也是如此。

    丁巫低扒饭,“你都吃了吧,明天我要去云南,回来的时候就到了秋天,你起码三个月都没得吃。”

    寂然饭毕,魏采薇去井边洗碗筷,回来的时候,丁巫已经泡好茶了,说:“坐,我有话和你说。”

    每当丁巫这个语气、这个表,妥妥的五百年后现代社会里教导主任的形象,魏采薇都心虚的很,开始反省自己最近犯了什么错误。

    他们刚刚回到京城,魏采薇还来不及犯错,如果真有什么错,那就是最近太放纵,她和汪大夏终于像一对正常的夫妻,不用两地分居,关起门来,单门独院,胡天胡地。

    丁大哥是怎么知的?他不可能跑去听角吧!一定是汪大夏叫的声音太大了……魏采薇忐忑不安的坐,抿了一茶压压惊。

    丁巫说:“我今天和陆缨定了,我们决定今年就结婚,以后你要把她当成嫂嫂看。”

    噗!魏采薇当场茶,“咳咳,你说什么?这么快?丁伯父还没有回京城,以大哥的格,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和陆统领挑明?”

    你还真了解我,丁巫说:“是她先向我求婚的,你看——”

    丁巫把陆缨的佩剑拿来,“这是她送我的定。”

    虽然丁巫的话语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是这幅明显是显摆的举动以及激动的表,还是让魏采薇看穿了丁巫心的欣喜。

    “真的!”魏采薇抱着陆缨的佩剑,“我就知她喜你,她怎么开的?都说了些什么?你们……嗯,就只是互赠了定?没……别的?”

    没别的,比如拥抱亲吻什么的。只是当着丁巫的面,魏采薇问不,毕竟像汪大夏这没羞没臊的人是极其罕见的。

    “看过就行了,还给我,别嗑坏了。”丁巫拿过佩剑,用一块红绸布小心翼翼的包好。

    看着丁巫珍视的样,对这门婚事很是期待。魏采薇为大哥兴,“恭喜哥哥和陆统领——不,未来嫂嫂有人终成眷属。”

    丁巫把裹着红绸的剑放木匣里,锁在柜,“汪大夏什么时候离开锦衣卫?你们要去那里?”

    魏采薇说:“也是今年,他还有些事差,朱指挥使大人想要挽留他,目前我们还没定去那里,不过,今年应该不会离开京城——我们肯定要参加你们的婚礼才走。”

    汪大夏蒙生退意,想离开永无休止的纷争,过平静的日。上一世失去过老公的魏采薇知人生苦短的理,两人在一日,就少一日,支持他的决定。

    反正里李九宝现在已经两三女,是里最能生的嫔妃,地位巩固,今生今世还有陈经纪在紫禁城里互相守望,魏采薇觉得不用担心什么,是时候夫妻两个全而退了。

    魏采薇说:“大哥放心去云南,这三个月我帮你盯着丁府的修缮,等你回来时一定全修完,可以搬回家住。以及,稳住嫂嫂,要她不要太想你了。”

    锦衣卫衙门。

    陆缨表白成功之后,如愿把丁巫到手,就脱了衣裙,恢复男装,一书案堆积如山的公文里。

    汪大夏一直盯着陆缨值房里的动静,比自己表白还上心,不请自去,“怎么样?丁巫了没有?”

    陆缨把丁巫送给她的扇来。汪大夏打开扇一看,念:“山未必得迟,山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这是什么意思?说你告白来迟了?他拒绝你了?”

    陆缨一听,横眉冷对不学无术的手,“你读书少就不要胡说八,这分明是知之意。扇是他送给我的定。等他去云南把丁大人接回来,我们今年就结婚。”

    汪大夏又来邀功请赏,“我就说妆容、那衣服还有首饰适合你吧,整个人闪闪发光,男人就没有不喜的。”

    陆缨说:“可惜你已经结婚了,不能给我当伴郎。”

    汪大夏沉默了一会,说:“陆统领,我就是未婚,也是给丁巫当伴郎啊。”

    陆缨习惯把自己当男人,还曾经给汪大夏当过伴郎,所以一转不过弯来,一想是这么个理,说:“那到了结婚那天,你给我画新娘妆吧。我的标准很低,好看就行了。”

    汪大夏拍着脯,“包在我上。”

    晚上,一到了衙门的时间,汪大夏第一个骑去,回家找老婆。陆缨依旧雷打不动的留在衙门理公事,一直到万家灯火熄灭才回去。

    次日一早,汪大夏起床习武完毕回房,用他的方式把魏采薇叫醒,“起床了,今天要去甜巷,给丁巫送行。”

    “我昨天晚上就请他喝了杯送行酒。”魏采薇卷着被翻了个,睡迷蒙,“他今天早上最想见到的人,不是我们,是陆缨。他应该乐意和陆缨单独相,而不是一群人给他送行。”

    汪大夏一听,的确是这么个理,“如此说来,今天早上陆缨给丁巫送行,不在锦衣卫衙门了。山无老虎,猴满山爬,哈哈,我今天可以晚些去衙门,反正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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