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 第二十七章河ma的嘴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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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的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把一个结博士去守烽燧,结果被匈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是混不到这个名的。

    只是前这位像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过一阵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除过猴,这里面说的“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老夫总要从糟粕寻找金,却不知在找到金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的大脑绪,用指节敲着桌:“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可以接受的传说,当真实!”

    云琅:“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化来的呢?

    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可能吧?”

    黑衣人笑:“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缓缓来到黑衣人:“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了?”

    黑衣人的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重重的砸了一前金星冒,他的双手胡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大的摇晃了两,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里取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上,用脚踢了一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黑衣人一边摇一边对云琅:“东篱一生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黑衣人笑:“正是如此,理自然是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路有万千条,不能因为只相信一而放弃另外一可能

    东篱的行为鄙,可是理到了极尽总是有相通之的。

    想当年,诸国秋争霸,战国争雄,岂不就是东篱所言的大争之世?

    那时候战不绝,人人为刍狗,人命如草芥,既然野心家可以盗尽天,为何百姓不能掌握盗术呢?

    这世间,锋利的矛遍地都是,百姓总要找到一面盾牌护吧?而东篱这些年就在行脚天,向天人传播他的盗术,他希望百姓能学会盗术,自保,平心而论,他是在鼓励百姓世,通过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方式为天人谋福利。

    当百姓掌握了盗术之后,天就不敢横征暴敛,勋贵们就不能肆意鱼

    纷终究会平息,争到了极致,争,未必不是一剂救世良方,秦天总比松散的周天羁縻天更加稳定,这就是明证!

    这就是东篱为何崇信盗术的原因,此非彼盗,两者应区分来看,不可一概论之。”

    听了白胡黑衣人一番话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因为他忽然觉得,这家伙说的话好像很有理的样

    “不对,规矩,规矩很重要,我们不能人人都给自己制定律法,那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就会成为野兽的世界。

    鼓励百姓自保是好的,鼓励百姓知反抗也是好的,只是,他不能跑到我家偷东西!

    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

    白胡黑衣人大笑:“云郎可以把他的行为认为是一抗争,是一均贫富的行为。

    毕竟,谁叫你将真正的好东西都藏起来秘不示人,独享学问的好

    区区年,你云氏就凭借那些的学问成为了富,而天百姓依旧困顿。

    你了初一,就不要怪东篱十五!

    当他从你家的学问发现了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以及一些证据之后,就欣喜若狂,认为,如果没有猴变人这个谬论,这绝对是天底最好的理!”

    云琅觉得自己跟这些疯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因为他们的人格,有学问,有朝廷,有天,唯独没有个人,甚至没有自己,这是一群非常可怕的人。

    嘴炮云琅见多了,可是,真正把自己的嘴炮践行天,并且努力让他从虚无走现实的人那就太可怕了。

    “你又从云氏学说学到了什么东西?”

    白胡黑衣人从背后拿一个黑板,上面用白粉工工整整的写着一串数字——0123456789。

    白胡拍着黑板以崇敬的目光看着云琅:“这些字符就是黑夜的一闪电,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好的学问。

    西北理工的学说不论其它,仅仅是这些数字字符,就足矣光耀万世。”

    云琅骄傲的:“确实不错,这是我一位姓的师兄臆造来的,后来经过很多年的整理,才成了你见到的模样。(阿拉伯数字的发明者为古印度数学家格达,公元三世纪现,现在,是云琅姓叫格达的师兄所创)”

    “如今安在?老夫渴一见!”

    “没了!”

    白胡黑衣人似乎早就知这个答案,只是抱着万一的侥幸态度问云琅的。

    如今得到了确实的回答,显得极为伤,抱着黑板喃喃自语:“天妒英才,贼老天从不给真正需要寿数的人足够的寿数,倒是老夫这饭袋偏偏不得死……”

    这是一位真正的学问家,比那个该死的东篱太多了,很符合云琅对学问人的看法,遂拱手问:“不知先生大名……”

    白胡黑衣人挥挥衣袖:“令师兄皓月当空,吾辈萤火之光何足哉,区区名姓记他作甚!”

    说完,站起抱着黑板就走了,连多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了。

    东篱着翻坐起,用手捂一脑袋,缩手回来却看到了一手的血,不确定的问云琅:“是你打的?”

    云琅:“贼来需打!”

    “偷学问也叫偷吗?”

    云琅怒:“你偷走也就是了,偷走了还来我跟前夸耀,指摘,说我家的学问不好,我不打你打谁?”

    东篱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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