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 第一三三章人间最好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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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最好是少年

    远远地听着霍去病整军的声音,十二个少年军满是羡慕之,只有云琅暗暗叹了一气。

    当初跟随他们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军卒,其一千人属于羽林孤儿。

    如今安在的不超过五百人……

    其一辈都不能再参加战斗的羽林郎就超过一百四十一人……

    战斗的最勇猛,最一往无前的战士,往往陨落的也是最快的。

    毕竟,以匈人的武,只有行最贴的战斗才能对那些着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伤害。

    耳听得“万胜”之声不绝于耳,云琅低声:“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孰知不向边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个少年偏着脑袋瞅着云琅:“我们不怕死!”

    云琅瞅瞅那个少年叹息一声:“你还没到怕死的年纪。”

    “你说那些回到安的老兵么?他们总说我们来战场就是来送死的……”

    云琅抓抓脑门又:“老兵们说的对也不对,如果少年人都怕死,这个国家基本上是没救的。

    我们可以战死,却一定要战死的明明白白,知自己为什么战死,如此,才不会像那些老兵一样慢慢的活成乌,只求寿不求快意。”

    少年人无遮拦,另外一个少年直接问:“将军,你上过战场吗?”

    云琅笑:“上过,就在这里,大晚上的驾着战车离开城池去接应偷袭匈王营地的将军他们。”

    少年军惊喜的:“就是在这一战阵斩了浑邪王是吗?”

    云琅笑:“没错,你们也有机会阵斩浑邪王的。”

    “可是,浑邪王已经被将军杀了啊!”

    “匈杀不完啊,杀了老的浑邪王,上就会有新的浑邪王。”

    “啊?是这样的?不过没关系,不有多少浑邪王,我们都会把他杀的净净,全拿去换成军功!”

    回到房间的云琅并不是很兴,因为他忽然发现跟这一批羽林军比起来,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个等级,全都散发着腐朽的味

    苏稚在百忙之似乎想起来她还有一个人,抱着书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云琅一,还把云琅的手抓着在她,然后又走了。

    一秒钟的亲密接能有什么用?

    这时间甚至都不够激发念!

    难说我真的老了?

    云琅暗自嘀咕一声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孰知不向边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声的诵云琅刚刚抄的诗歌。

    很快窗就被从外面拽开了,曹襄啧啧赞叹:“好诗啊,好诗!只是去病想当骠骑大将军可能难。”

    “你从哪听来的?”

    “你的小亲兵们正声嘶力竭的在后营唱呢,你听不到吗?”

    云琅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游戏之作,游戏之作!”

    曹襄趴在窗:“没恭维你,这真的是一首好诗,最喜最后的那句——纵死犹闻侠骨香!

    你怎么想到的?”

    云琅指指脑袋:”这里面装满了学问,伤的时候就会时不时地溢来一,且无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你不说大话会死,你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何愁有刚才来了兴致,专门用你这首诗写了梅篆字,邀请我们去品评一,司迁已经去了。”

    “他要什么?”

    “不知,说是想喝酒,找不到伙伴,就找好找我们几个陪他,天啊,真的好想死这个啊!”

    云琅微微一笑,就随着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

    他这时候非常的同何愁有,就在前几天,郁闷的总想喝酒的人是他,现在把始皇陵这么大的一个包袱丢给了,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云琅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愚蠢的厉害。

    从明面上来说,始皇陵对皇帝刘彻来说是一个天大的肋,占有四海的他,本没必要贪图始皇陵里面的那东西。

    钱这个东西对皇帝是没有用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粮,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铁,青铜,黄金,大量的听话的可以制造财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对他来说毫无用,即便是里面有好几座金人,也同样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获得暂时的一利益对皇帝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里将来也要装去很多财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论挖的是哪一个皇帝的坟墓,只有那些资源匮乏只顾前的军阀才会对皇陵里面的财富兴趣,从而忘记了皇陵存在的意义。

    刘彻之所以要挖冒顿的陵墓,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顿这两个字提起来就有伤大汉皇家尊严,必须完全毁掉,再把冒顿来鞭尸才能挽回一颜面。

    如果云琅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诉了皇帝刘彻,云琅不可能获得什么功绩,只会给他带来弥天大祸。

    这一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云琅偏偏假装看不见这里面的危机,只要何愁有这群人对他迫过甚,他就会拿始皇陵来法……

    云琅不知何愁有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么渊源,不过,就目前他掌握的这些线索来看,他们比云琅更加在意始皇陵!

    云琅觉得自己隐隐看到了一丝胜利的光。

    如果专注于书画的时候,他上就会弥漫一大家气度,笔握在他的手,大开大合,颇有突破天际的意味。

    司迁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写梅篆字看的如痴如醉,嘴里还不住地念叨:“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老祖宗这梅篆字的架构疏密结合,颇有铁钩银划之妙,仅仅是这个死字组成的梅,不但让人见识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生机蕴,妙,妙,大妙!”

    云琅撞撞曹襄的肩膀:“你能认来?”

    曹襄骄傲的一笑指着白绢上的梅篆字:“如何会不认识呢,你看看这个字,只看字形就知这是华厦一间,前又有梅盛开,意喻落,显人命无常,我等自当等闲视之,意境雅,凡俗之人焉能识破!”

    何愁有板着脸一把走刚刚晾的梅篆字,丢一句不学无术就了里屋,看样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脑袋瞅着不断翻白的司:“我哪里说的不对了?”

    司迁喝了一酒无奈的:“评论自然是极的,只是那个字就不是院的字,是渔的渔字,这两个字的结构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错,也实属不易!”

    “胡说八,我特意数过的……”

    云琅哈哈大笑,满意的拍打着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该这样,要丢丑大家一起丢,如此才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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