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闲人 -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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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发展周边,并不在郑凤炽他们的预计之,他们万万是没有想到,前面几番从未提及过此事,而且这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是韩艺自家的买卖。

    这也让他们拿不足够的理由来讨价还价,但是他们也不蠢,就这个发展周边展开谈,因为那丝绸、人工可都是钉死的,而且郑凤炽也早有准备,毕竟上回就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这笔账他是算得清清楚楚,那周边会带来多少利呢?

    韩艺给一个非常简单的回答,只要价格合理,质量过关,不是树,还是桑果,你们有多少,我就收多少,价钱方面,树这些造纸原料,韩艺给的标准是低于市面上柴火的价格,桑果也低于市面桑果的价格,毕竟我收这么多,你们总得给我优惠吧。

    韩艺自己也是一个商人,我给你赚,但是你要太贪心,那也是不行的。

    可即便如此,郑凤炽欣然答应来,要求必须写到契约里面去。

    因为树这东西,你不卖也就是烧了,还能什么,一般都是烧了,产生不了什么利,柴火的价格也算是不错了。桑果的话,目前桑果价值不大,因为家家都桑树,大面积的桑田,本没有人收,果也不好运输,等于这两笔钱是白送给他们的,因为量大,这利是噌噌的往上涨。更为主要的是,如今有钱也难卖地,这一来一万亩地,这真是太诱人了。

    不过秦升他们还是提一个要求,就是如果他们要不了这么多人,韩艺的作坊能否分担一些过去。

    郑凤炽没有声,他非常清楚韩艺的路数。一般都会抛两个果,一个甜的,一个苦的,他不会让你将甜的吞,苦的就退还,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却没曾想到韩艺表示没有问题,只是有一个前提,就是你如果是真的人手太多了,那我可以分担过来,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税收你必须要承担,因为那是土地的税收,再来就是,契约上面,咱们写明一,如果发明你们安带人去,没有雇佣当地人,那你就得赔钱给我。

    你人手不够我可以帮你分担,但是你想家婢去活,减少成本,那你们不是当我是傻

    秦升他们立刻表示这话权当我没有说过,开开玩笑而已。

    这哪成,一开始树,肯定还得从安调人去,那人哪里够。

    但不怎么样,谈得是非常洽,也非常,但是郑凤炽他们也没有立刻就答应来,这笔买卖可是不小,他们也得合计合计,将这一笔账算清楚。

    这是合理的,韩艺也答应来,只是表示不要让他等太久,毕竟兴趣的可不只是他们六人。

    韩艺对此是非常自信,他已经算得非常清楚了,排开天灾不说,亏的几率非常小,因此这边还没有签约,那边他就跑去跟李治汇报了。

    因为这个承包制度,还是有些的,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前的均田制,而且这是朝廷发起的,他可不敢先斩后奏。

    “六万多亩地,你只打算分给六个人?”

    李治听完,很是吃惊,因为他习惯的均田制,一人最多最多一百亩地了不得了,你一一万亩地去,直接差了一百倍啊。

    韩艺听后,心想,幸好南计划是私行的,否则的话,李治不得杀了他,元家玩得那是圈地运动,比这可是要多多了,:“回禀陛,如果让太多商人参与来,那么每个商人占有的土地不是很多,这丝绸生意,没法大量的生产,那利也不是很多,无法引足够的商人,那么朝廷也不好提条件。”

    “可问题是,你这也太多了,朕看一人承包一千亩地就足够多了。”李治还是摇摇

    韩艺:“陛担忧的莫不是土地兼并?”

    李治:“而且,一万亩地,朝也必定会有人反对的。”

    韩艺笑:“但是臣这么,就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

    李治诧异:“此话怎讲?”

    韩艺:“百姓可不是将土地直接租借给商人,而是通过朝廷转租给商人,因为百姓不相信商人,必须朝廷面担保,百姓才相信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护。这么一来的话,不是商人,还是地主,都没法兼并土地,因为土地所有权分得更加细致了,百姓拥有地契,商人使用权,而朝廷的权力刚好在两者之间。商人想要兼并这些土地,他兼并的不是百姓的土地,而是朝廷的土地,因为百姓会找朝廷要,百姓只是委托朝廷,而不是将土地送给朝廷---。”

    不等他话说完,李治就打断他:“分田其实也是属于朝廷的,死要还的,可是不少狡猾的地主和商人,将这些分田从百姓手廉价收来,然后转为自己的永业田。”

    言之意,那些地主兼并的就是朝廷的土地。

    “陛说得是。”

    韩艺:“但这况就是因为朝廷没有参与去,这才导致那些地主有机可乘。可如今不同了,如果这一笔买卖成了,朝廷在其扮演的就是公证人或者担保人的角,谁从兼并一寸土地,朝廷是要负责的,甚至于赔偿,陛说得那兼并,是土地转来转去,最终落到地主手,朝廷表面上也没有损失什么,关键也没有人告诉朝廷,可如今的话,商人要敢耍诈,百姓立刻就会告知朝廷,让朝廷维护他们的权益,这契约已经规定了朝廷的义务,朝廷必须要面解决这个问题。”

    李治听得是若有所思,神也稍稍缓和了几分。

    韩艺又继续:“我大唐取前朝的教训,不与百姓产生直接的利益往来,因为利益往往伴随着矛盾,因此我大唐朝廷不跟百姓任何买卖。但是,完全不参与也是不行,朴实的百姓如何是那些商人和地主的对手,那么朝廷究竟该以何份参与其,当然就是公证人和监督人,等于就是赋予了朝廷对土地监督权力,其实就是一步加朝廷对于土地的控,而且,百姓会更加依附朝廷,因为朝廷在维护百姓的权益,百姓也就会更加拥护朝廷。”

    这么一绕的话,李治觉得这个可以有啊!

    如今还算是唐初时期,朝廷对于土地的控,是非常严格的,分田是不能买卖的,只有永业田可以买卖,因为永业田是完全属于私人的,可是上有政策,有对策,那些大地主在朝也是非常有势力的,他们买这些分田,纵使相关门知,也只会睁一只闭一只,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我们犯得着为了国家土地,去得罪同僚么。

    如今天太平,四周也没有敌,该是享福的时候了,土地兼并就开始抬了。

    可若是朝廷承当这土地的利益分责任和法律义务,那况又大不一样了,朝廷公然掠夺百姓的土地,那百姓肯定起来造反,相关门不闻不问的话,那就不是得罪谁的问题,而是你要面临牢狱之灾,毕竟谁没有一个政治敌人,百姓准是一告一个准。可是前面那况的话,上面问的话,我再去调查,你不问,我就不查,官员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我又没有抢夺百姓的土地,百姓与地主也是你我愿的易,我只是不知而已。

    等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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