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集 - 小骨tou与大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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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骨是千年的骨成了,一的骨不会散架之后,他就想找件“衣服”穿穿,便是所谓的死人的。小骨是个好妖,不会杀人夺尸,他就在各个坟场转悠找合适的刚死不久的新鲜尸,可惜没找到。恰逢有那么一天,有人殡,排场大,小骨隔着老远就听到动静,躲在一旁等人散去,就把坟给掘了,开棺一看,里面躺着的少年尸首刚好可以拿来一用,年岁量与他当初离世的时候差不多,用上以后再合适不过。小骨着这刚死不久的少年人去了山的城镇招摇过市。这少年刚死,又是城里了名的人,小骨现,别人全当他是诈尸,上把这个消息通告给王府。

    原来小骨用的这个是王府里的小王爷。这小王爷虽然贵,但是福薄,打从娘胎里来就弱多病,一直缠绵病榻,一副早夭之相,如果不是有着名贵药材的药汤吊着命,活不过七岁,即使如此也是磕磕绊绊地活到十五就因为一场急病撒手人寰了。王府里的王妃听到这样的消息,赶到小骨现的地,一看到自己的儿竟然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顾不得仪态,抱着小骨是失声痛哭,然手把迷迷瞪瞪的小骨拉回了王府,给王府里的大夫号过脉之后,纷纷都说小王爷骨虽然还是很差,但是有一火在温养,假以时日能养回来的。其实这是因为小骨了这副,妖力贯穿全,滋养全的脏,自然看上去更像个活人,在别人里就是小王爷的病好了。王妃也不起疑,当自己多年的潜心礼佛,天可怜见,终于让她的孩迈过那坎。小骨就在王府里住了,他不通人事,好在小王爷早年因病也没得到过好的教育,现在一并得教给小骨

    王妃当年是名满天人,小骨相当然不差,早先是因为病,现在恢复了容貌,就被有心人惦记上了,是一个窜的采贼,这贼没见过小王爷,以为这是王府里藏着的女眷,半夜摸到了小骨房里。小骨有所察觉,在怎么看着好欺负,小骨也是个妖怪,在他手之前有人替他先收拾了,是一个穿着枣红官服的大男人抓住那个采贼。在把采贼提走之前,男人多看了小骨一样。王妃说这是府衙里的权捕,武功,办事能力众,幸亏有权捕手,不然小骨可就招祸了,让小骨备一份厚礼好好去谢谢对方。

    小骨听王妃的话准备好东西,去了权捕的家,刚好碰上权捕的同僚,同僚带着小骨了权捕的家,迎面就是一只威风凌凌的大狼狗。小骨是浑的骨,最怕狗了,以往还得防着野狗刨了他栖的土坑,现在当面见到这么大的一只狗,当场吓蒙,同僚是个没力见的,说权捕家的这只狗可厉害了,是狗之王,摸上去是油光的,要小骨去摸,还带着小骨的手放到了大狼狗的脖颈。同僚一放手,大狼狗转就是一,可把一行人都给吓坏了,赶从狗嘴里夺手,因为这是权捕家的狗,同僚不好意思动手,连忙把小骨送回王府。咬了人的大狼狗趴,若有所思。

    其实这条大狼狗就是权捕本人,他是一只有着几百年行的犬妖,为了报恩,给以前在衙门里当差的权老捕当义,后来承父业也当了捕快。说到底他还是一只狗,狗鼻,好脚,什么样的贼跟歹人能在他手里讨个好,由此得了个名,那一日也是尖抓了那个采贼,虽然顺利可他闻到一些妖气。小骨是生面孔所以权捕给记住,后来听说小王爷死而复生,小骨就是小王爷他更是疑心大起,认为这是妖邪变成小王爷的模样,刚好在他解放天化成原型遇到这人,拿嘴试试真伪,一去,血是温的,但带了尸气,底的东西还咯了牙。能让他咬不动的大概只有专门修炼骨的白骨

    听老前辈说这白骨比起一般的草木成还要难得,这是死,必须要有大量尸气跟怨气加才有可能生灵智,一般在万人坑与古战场会有几率诞生一只白骨,因为是在尸山血海里泡来的,世的白骨大多怨气冲天,大肆杀戮,为祸一方。权捕觉得传言不可尽信,他前的这只外表是白的,芯也是不能再白了。借着贴保护的名义,实际上是监视,权捕一直跟着小骨,把人吓得哆哆嗦嗦,脸也给吓白了,又因为小骨男生女相,就像在吓小姑娘,权捕也有过意不去,问了一句,怕什么,小骨就给回,怕你吃了我。权捕玩笑地说了一句,好啊,吃了你,把变成狗,作势要咬,小骨扑通直接摔倒在地,小王爷的也不动了,背后摔一副小骨架,莹白如玉,不像骨,倒像是玉雕成的。

    权捕把骨架拎到前,就剩骨的手直往上挡,极力一副我不好吃的样,权捕用牙齿轻轻叼住一小块骨,还没咬,小骨过去了。权捕把小骨重新安到小王爷的里,跟他说,不要作恶,不然我就把你揪来,一块一块地吃了你,小骨忙不迭地,然后跑了。

    权捕威胁归威胁,他也看来了,小骨不会作恶,别让被人欺负他就算好的了。傻乎乎,呆呆,个又小,生的也灵,这人应该是被保护起来的,权捕渐渐从带欺负变成以保护者自居,可在小骨里是权捕还是天敌跟凶恶的代名词,当然也是一个天立地的男汉,比他会人。小骨总是不能很好地掩饰自己非人的秉,这一权捕也是看在里,刚好他侍奉的县老爷要赶去别地赴任,权捕想带小骨一起走。

    权捕告诉小骨,再不走的话,等过了一段时间,他不大的怪异样会让其他人认为他是怪,最好在他们生疑之前离开。小骨阔别了他生活过的王府,跟权捕一起远游,在很一段时间里,他们会是最好的伙伴,前提是权捕的磨牙瘾别上来。一旦瘾上来了,小骨就得贡献自己一截臂骨,权捕磨牙的时候,他就给他舒坦,的时候,他才能把磨两个窟窿的臂骨安回去了,这程度养几天就能完好如初的。

    果然他还是不成一个人,学不来人那样狡诈,哄他工作。小骨摇摇,在某一天吃过权捕给他的吃,在县衙后堂咬着笔杆他师爷的工作。

    老是只蜂,雄,喜好采。大山里虽然遍布卉,总有期够不到的时候,那时是老。秀才这次打行装,上京,结果还是不。回家之后,秀才心那一火苗彻底熄灭了,本来就是饥寒迫的状态,这回算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在秀才呕一大血,昏死之际,县老爷搁这一天变成了人。

    变来的相貌是有凭依的,县老爷用的就是秀才的脸,不是他的面黄肌瘦,而是肤白如凝脂,目若朗星,光彩夺人,让拿着欠条过来土豪劣绅一个晃。呀哈,这穷书生原来是这模样的,还要什么紫毫笔跟端砚,直接把人发卖了,能值老鼻钱了。这乡绅就要动手,被人抓住手了。砚台跟着县老爷一起变成人,他只能用乡绅的脸了。别看这乡绅心思龌龊,欺男霸女,这模样得是十分的周正英朗。要不是因为砚台的脸黑如锅底,乡绅准保能见到一张跟他如照镜一般的脸,就是个不足砚台,然后被砚台拧地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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