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燕燕 - 民国之燕燕 第408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班主的话应了,他是他们这个戏班里活得最久的一个了。

    戏班不大,没什么好角。班主□□好的丫,最后都卖给媒婆,不知沦落到哪个脏地方去了。

    他当时小,没卖上价,班主才把他留来的。

    戏班好的时候就在茶馆,会扮丑的几个叔叔婆婆上去说笑话,运景好的时候,能赚不少钱。

    运景不好,就会让人打来。

    戏班的人被打,是没有公可讲的,也容不他们分辨,抱跑就行了,跑慢了,家伙什都会被人砸光。

    他小时候不明白,只觉得家伙什都是竹篓、竹板,除了一个大锣值钱,别的都不值钱,扔就扔呗,扔了,他每回都赶跑过去捡,捡晚了就让别人捡走了,还要往回要,也不是每回都能要回来的。

    因为路上的闲人见着他们挨打的时候,不但不会骂,反而会乐!

    乐得兴的时候,还会上前跟着一起打他们,打得他们落荒而逃,大家伙会跟着一起乐,哈哈的乐。

    等到懂事后,他才明白这其实是不对的。

    小时候不懂,就以为他们就是让人打的东西。

    戏班班主晚上喝浊酒喝醉了就哭,坐在装家伙什的竹篓前抱着哭。

    “我们都不算人啊,就是给老少爷们取乐的玩意!”

    “挨打挨骂算什么?爷们肯用咱们取乐,那是瞧得上咱们!”

    一边说,一边扇自己掌。

    不能去茶馆的时候,他们就在菜市闹的地方摆摊,玩杂耍,吞火、吞剑、、踩跷。

    比起茶馆,在菜市摆摊只能赚个闹,这里看闹的都是穷鬼,看完乐完,一哄而散,很少有往箩里扔钱的,还有倒抢钱的,到时又要打一架,唉。

    他小的时候扮成女孩去要钱,专找那看起来有钱的,穿得漂亮的男人,挤过去的时候,让人搂住摸脸拧都是正常的,他那时也觉得这是正常的。

    戏班的人都没得善终,这是班主自己说的。

    也是他亲看到的。

    吞火的汉是山西逃荒逃来的,没学过,班主教了他几天,就让他上了场。吞火要先在嘴里,这样火把燎去的时候才不会伤。班主说说应该让他冰的,但戏班穷,没有钱买冰,也可以。

    这个人演了没几天,嘴里就全是得发白的伤,饼都吃不去。

    班主给他买了药让他喝,喝了药,不能演吞火了,班主收他就是看他块大,就让他去演碎大石。

    他演了两场,回来就吐了血,就这么死了。

    班主没老婆没孩,他倒是想娶,曾经买过一个好看的姑娘,班主大概是动了心,想留来当妻,对那个姑娘很好。

    最后五两银就把她卖了。

    那姑娘被卖主拉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

    班主也哭得很伤心,可也没妨着他收钱画押手印。

    他就知,班主早晚也会卖了他的。

    别看班主平时他的,跟他一起买来的姑娘小都卖了,就留了他,但是,班主也不会一直养着他。

    价钱合适就卖了。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

    他比那姑娘贵,七两银一吊钱。

    姑娘小哪个贵,这个没有定的。

    他自己看来觉得,戏班里小比姑娘贵。

    因为小可以当两人使。

    用前面是小

    用后面是丫

    姑娘只能以后老了当娘,用没有小多。

    卖他的时候,班主哭得特别惨,抱着他哭得像是他亲爹。

    “乖儿,你是去享福的,记住了,你是要去享福的!”

    于英达就记住了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不为享福,他为什么要吃这些苦呢?

    他走了以后,就没有人给班主送终了。

    他是这么想的。

    他以为班主留着他,应该是想让他送终的。等班主老得动不了的时候,他还在戏班里,他就能一边表演赚钱,一边养着班主了。

    至少能让他每天吃一碗面条。

    现在他也走了,班主现在已经老得不成样了,没人给他送终,他能活多久呢。

    于英达觉得自己也没良心的。

    离开戏班之后,从没想起过里面的人。每回想起来,都想的是他们还能活多久?去茶馆表演的时候,会不会让人再赶来?

    打架的时候,会不会打不过,被人砸了

    他被卖了之后,戏班里就没有年轻人了,全是一些没用的老老太婆,他们没本事没力气,可能最近只能去乞丐了。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他被卖了,可能真的是来享福的。

    因为被卖了之后,他就住了大房里。

    有净的衣服穿,有呼呼的汤喝。

    虽然也会挨打——可他在戏班里也挨打啊,还没吃的。

    虽然需要些姑娘的事——可他在戏班里也没少受罪啊。

    虽然不一样,但都是受罪,也是一样的。

    人嘛,就是为了一吃的,一穿的。

    吃得好,穿得好,就是享福了。

    总比吃不好,挨饿受冻吧。

    他从这家,到那家,名字一次次的改,最后他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

    他慢慢大了,从自己不了自己去哪家,到后面可以自己挑主家,日也越过越好了。

    从北京城来的时候,他想过要重新开始。

    以前认识他的人都在北京,现在到了新地方,没人认识他,他不就可以重新人了吗。

    但他不会别的营生。

    他发现,还是老本行更好。

    他现在不是小时候了,经验多了,知避开祸事,专往好事上奔,他的日就自然而然的越过越好了。

    他始终记得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他买了房,买了人,买了个女人。

    他曾经想认真娶个老婆,生个好孩,好好养大的。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的不好。

    他见得多了,坏好苗。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生来的孩估计也不是好东西,要是像自己就更糟心了。

    可是,如果不生孩,他留在这世上的东西是什么呢?

    能叫人记住的,究竟是班主给他起的“秋虫”。

    还是他自己为了改命,起的“于英达”这个名字呢。

    可笑的是,“于”这个姓氏也不是他自己的。

    他不记事时就被卖给班主了,怎么可能记得住自己的姓?

    这个姓,是他曾经的一个恩主的姓。

    也是对他最好的一个恩主。

    人老了,心不老,仍然想乐



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m.quanbl.com
【1】【2】

添加书签

7.2日-文章不全,看不见下一页,看下说明-推荐谷歌浏览器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