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妻要翻shen(限) -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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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生活的开始(二)

    被麻捆绑的手腕间留有一尺来的距离,罗朱努力撑起,跟着一堆女人慢慢向边爬去。直立行走太耗费力气,这样四肢爬行才更能储存力。

    来到边,当裂的到冰凉的河时,有些迷离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即使得快要冒烟,她也不敢大毫无顾忌地喝,怕过凉的会在过空的胃引起痉挛。肩的烙印痛还没消失,她可不想再添过胃痉挛。老天保佑,月经期刚刚过去,不然还指不定会在这艰难困苦啥病

    住冰温了一会儿,才徐徐吞。等饮完后,整个腔都被冻得麻木了。偏瞅瞅不远的营地,篝火燃了起来,羊已被宰杀架了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得到骨了,可她狂吐过后的胃已经空得快撑不住了。

    趴在河边,她不地扯还带着绿的野菜,一。秋天的野菜早已失去了夏的鲜齿间的味又苦又涩,比嚼草还痛苦,吞一就像吞了一串辛酸的血泪,一把割的刀片。她是属猴的,不该是桃之类的果吗?咋就生生抢夺了、羊、的吃草专利呢?

    一边努力嚥嚼,一边苦作乐地胡思想。慢慢的,和团团野菜的胃好受了许多。

    谢父母久以来对她的漫不经心和疏忽冷漠,将她培养了一副自私凉薄的心,让她拿得起放得,能够动心忍,不轻易被牵绊拖累,没有成为无私奉献牺牲的良善人士。

    谢三年的驴行生涯和半年的原生涯,让她拥有了韧的意志、健的魄和良好的野外生存能力。

    在被冷汗反覆浸透,在恐惧、疼痛和饥寒的折磨,她非但没死,还连冒都没患上。这个悍的事实足以证明人类一旦拥有了烈的求生慾望,会激发令人不可思议的潜力。

    透过清冽的河,隐隐可见穿游的小鱼。这些鱼黑背白肚,上少鳞或无鳞,形状有些像鸭绿江生产的明太鱼。纳木阿村是半农半牧,人们因着将夭折的小孩扔到葬的习俗,加上认为鱼是龙神亲属的信仰问题,几乎都不吃鱼。

    他们虽不吃却也不会阻止别人吃,有时她会用烧弯的衣针当钓鱼钩,穿线捆,先抓一条小鱼,用小刀挖一小块作鱼饵来钓鱼。别看工简陋,每次总能轻而易举地把鱼钓上来。在天气炎时,不用钓竿,直接用手在河里抓也特别奏效。不过为了避免引起村落民众像看外星人一样的旁观,她儘可能地让捉鱼行为保持低调,捉了鱼也是遮遮掩掩地带回土坯房,自个悄悄煮来吃。

    这原鱼虽然煮熬的时间有久,但质非常鲜,熬的鱼汤味也十分鲜。当生存困难降临时,她是不咋虔诚敬仰神灵的,也不怕鱼是吃尸大的言论。反正经过一次生转换后,她吃的不是人就行了。何况在真正的饥荒面前,易的事例太多了,亚逊丛林直至现代仍有不少原始落奉行着吃人的习俗。唉,如果允许隶钓鱼的话就不至于沦落到生嚼野菜,啃吃剩骨的地步了。

    浮想联翩,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后忽然传来阵阵动。她回转脑袋看去,原来是几十个兵士把啃后的骨堆运过来了。

    许多隶像疯了般朝那几十堆骨带爬地扑过去,希望能挑到一块比较多的骨,抢明显比昨天了许多。

    罗朱暗暗嘆气,她一米六二的在平地也不算太矮,但落到这古代屋脊原后便成了劣等残废。上的虽不少,无奈骨架太过纤细,靠板是抢不过快要饿疯的原住地居民的。

    她索也不白费力气,慢悠悠地爬着。据说爬行是一最好的平运动之一,现代社会提倡人人都应每天时间像动一样四肢着地行爬行运动,增协调,缓解脊和盆骨压力。为什么人类女的难产率大大超过动的难产率?那是因为人类直立行走惯了,盆骨发生改变导致的结果。她爬一爬,也算是响应现代养生运动了。

    抢挑到骨隶像抱着什么珍宝般,搂着几躲到一角自个啃了起来。还有些像罗朱一样争抢无能的隶则努力地在一堆堆残骨继续翻找,或是坐在残剩的骨堆边忍着饥饿失望而期待地等着一批骨的到来。

    这一堆,只余光秃秃的骨,不备再啃咬的价值;那一堆,只剩一撮细小的骨碎渣,抓都抓不起来;左边一堆……罗朱一边爬一边找骨,终于在一团杂草幸运地翻到了一块小西瓜般大的羊颈骨。也不知是被谁一脚踢到了草丛,竟然没被人发现。她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这羊颈骨是最难啃的,残留的也相对多些。

    捧着羊颈骨,用衣袖大致上面沾染的碎草,便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将骨间残留的和残来,一也不敢浪费地送胡,二十年了,打从她有记忆起就没这么珍惜过,吃得比翻垃圾的乞丐和疯净,遗憾的是没人来表扬她这个好不容易形成的优良品质。

    尼玛的也不知吃了哪个男人的臭,千万不要有啥致命的传染细菌。咙一阵痉挛噁心,却还是不得不继续啃着。此时她最羡慕的就是老虎、狮那些刺的兽类,轻轻一,就能把骨的任何一个角落净净,一也不费力,一也不浪费,多好啊!

    一小块羊颈骨远远不够,她还得继续寻找骨才行。丢开被啃了又啃的骨,她再度爬动四肢,展开了寻骨征程。

    爬了十几步,前方被一双靴阻住去路。她顺着这双靴慢慢抬起,一个大的男人正居地俯看她。

    淡薄的暮,男人的脸庞逆着光,五官和表看不太清,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一双闪烁着残冷亮光的睛,像是黑暗噬人的猛兽,不愧是禽兽王带领的兵士。在男人右手拿着一乎乎的羊肋骨,油亮亮的,散发了羶腥的诱人烤香味儿。

    突然分大量的唾,一串涎毫无征兆地哧溜一声,从半开的嘴里沿着落在地上,充分诠释了「三千尺」的髓。

    「很想吃?」大男人见此景不由嗤笑一声,在她面前蹲,逗狗般地摇了摇手里的羊肋骨。

    有些熟悉的带着残佞的五官现在她前,霍然又是那个捉她,给她烙印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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