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科举文男配 - 分卷阅读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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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虽然没明说,可前就一个意思,

    “那就请借纸笔一用。”蔺洵伸手示意。

    刚才被弥勒佛惊艳亮相的围观群众,本已经沉浸在宝相庄严,回神过来发现还有这瓜吃,立刻把店里围的里三层外三层,势要把看行到底。

    老板拿纸笔后,看到这么多人气,刚才的不平倒是顺了些,人都有从众心理,看哪家店门人多就来哪家,现在引到这么多人,左右都是他赚了。

    蔺洵拿起笔蘸墨之后,就在宣纸上落一笔,两个任务积累来不仅是书法,画画也同样如此,他自信画技并不输给弥勒佛画的作者。

    可等他真正在纸面上勾勒几朵祥云后,有玄妙的觉在心弥漫,他好像知该在何落笔何涂,何淡能画影,能够赋予一张画像灵魂。店家的画是弥勒佛,他就准备画一张观世音。

    他或者浅浅勾勒,或者重重涂抹,再或者蘸清,墨淡呈现在纸上,只用一黑就表现的形象。

    祥云之上,甘降临,杨柳枝轻撒把雨降临人间,晶莹剔透的净瓶握在祥和的观音手,她似乎时时刻刻都在注视世人,笑聆听他们的悲喜,再把福泽撒向每个角落。她的近旁还站着金童和玉女,乍一瞧桀骜不驯,再一看似乎对着观音服服贴贴,诚惶诚恐。

    “

    啊!”有尖的看了来:“这金童生的好面熟!”

    就是,的确面熟,可就是这么也想不起来,直到老板的儿鼓足用去说:“我瞧着有像爹。”

    众人在看,可不是嘛!画面上的金童跟店老板的五官有五成像,不过年轻许多,但仔细看还是能看老板的影,不由得哄笑起来:“老板,这你金童可翻不观音的掌心呐!”

    “就是就是,还不乖乖服输?”

    老板认真瞧了瞧,不由得脸红,直到此刻他才是真心相信,真的有比他收藏的画还要的画卷,诚心拜服:“是我目光短浅,有不识真人。”他说完一拜:“还请工公个价,我好买这画。”事到如此,他不可能放过更好的画作从前溜走。他又不傻。

    蔺洵随手把笔放好,“价是不必了,这不过练手自作,难登大雅之堂,再者还借用了老板的面孔,你如果喜,就赠予你吧。”

    老板的心宛如坐过山车,先是降的低低,然后猛冲到,最后才落到实。这副画是他的了!?他真的很难相信一文钱不就拿到一副惊世之作!但老板脑转的何其快,一就想明白其理。

    只要人还在,这么一手技艺就不会丢,还会随着时间不断,到时候还怕赚不到钱吗?他要

    的就是不断宣扬今日之事,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这幅画,让画师的名气不断提。既已想通其关窍,老板就把画作挂在大门,派自己儿向过往的人群讲述刚才的事,加上适才围观的群众作证,更加有说服力。

    蔺洵已经从画作上挪开目光,开始浏览起诗集,除开特别有名的诗人,诗集都是作者自印后赠给亲朋好友,叫好又叫座的诗集几乎没有。

    在挪到话本上,他随手拿了一本《杨集》,在老板言又止的开始看起来。

    故事讲的是一位姓杨的书生,从小苦读诗书,期盼后衣锦还乡,会试在即于是赶到京城去,错过宿于是借住在某间破败的寺庙里,结果半夜突然传来脚步声.....故事开篇先是写于双亲年迈垂老自己也无力奉养的懊恼,然后是寺庙里听到脚步声的惊恐,蔺洵正觉得写的不错时,画风一变,落魄书生在寺庙偶遇官家小,两人就在寺庙里胡天胡地起来,用词香艳难言,令人血脉张。

    蔺洵:???我有很多问号!

    他过这一章节,发现一章是书生又在客栈里偶遇店家女儿,偶遇小尼姑,偶尔大家闺秀,偶遇小家碧玉,在其难以抉择时,终于书生,于是全都收宅院。

    蔺洵合拢书本,觉自己睛贬值一半。

    老板吭哧吭哧地:“这是目前卖的最好的话本.....公,这还有续篇呐,回我给您送去?”万万没想到,公居然喜看这书,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了不了,”蔺洵拒绝三连,“现在的话本,都是这样的?”

    老板觑着左右无人,想着以后还跟这位公好好合作,于是把实话说了来:“现在买的起书的能有几人呐,总要认字才能看书对吧?这就筛掉一波,而舍得买书的公哥真要想找人,直接就去秦楼楚馆,还看什么书?只有穷书生才买这个。”而书带着艳琴节,正是贴合他们的心

    蔺洵大概懂了为什么,他陷思维误区,忘记封建时代识字的才是少数,果然图书理员功德无量。

    也幸好他来了一趟笔墨店,不然也抓不准这时代的人喜什么东西。

    “老板,把你这儿的,除开这一类的其他话本都找来,我买了。”蔺洵嫌弃的拎起那本《杨集》,特意丢来,然后指着书架说。

    “好嘞!”生意上门,老板立刻把话本挑来,打包放里,送到车上。

    蔺洵记住书名,继续去逛一个店。他发现一个店的书画平比上一个还不如,就没有再看画的事,挑了上一家没有的话本就走,如此辗转,抱了一箱的话本回去。

    他把话本统统放在书房,一本本的看起来,想要找那些最受迎。

    发生在他书房的事,不过一炷香时间就被禀告去,收到消息的人冷哼一声,“随他去吧,一个病秧什么。”不是她说,再有才华有如何?走两步就气吁吁,注定没办法得到上重用,而握在手里的权利才是真的。

    蔺洵还不知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里的样本后,发现大同小异,雷同的节到都是。有些倒不像《杨集》那么骨,但打边球也是难免的,或者说人类会本能对,仇,权这三方面的东西兴趣,而如果要写一个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写艳,狗血八卦也是人类的最。越是被人理所当然的东西,反转时越会惊掉球。

    蔺洵想了想,决定先写一个故事来试,跟画作个比较,看看到底是哪一样更能提事业值。

    而要够狗血够新奇的故事....重生这类就很不错。这世上最让人难过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护住亲人,我本可以拥有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该有多好?

    至于重生这个主题就不能写的太过骨,蔺洵只虚虚说是神佛庇佑,让主角或者灵光一现的画面,给她示警。这画面如果不够细心的人很容易忽略过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为了避免别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到他上,他特意换了别,把故事的主人翁换成女,女主本是官宦小,可是幼年丧母,少年失弟,快嫁时父亲死于赈灾途,命途坎坷,最后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在佛前跪拜笑而逝后,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时,嬷嬷笑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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