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大人 - 媳妇的nai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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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可,你看你的家,怎么这么?我一到儿媳妇的家里,看到到都是东西,我皱着眉说

    公公,你来了,太好了,快帮我收拾一吧。小可边抱着她那只有一个月大的儿笑嘻嘻地说

    你把我当保姆了?我开玩笑地说。

    公公,你帮人家一嘛,好不好?小可哀求

    小可是我唯一的儿媳妇,刚刚生完孩才一个月。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这孩被我坏了,只好帮她收拾起来,小可兴地在我周围转悠。

    人们常说女人生过孩形就变了,现在的小可的也的确有些改变。和腰变得更加丰满了。变化最大的就是她的房,因为没带罩,隔着衣服也能 看来在她走路时两支一晃一晃的。但小可的腰并不显得臃,依然很有形,而且还是那么柔若无骨,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煞是诱人。

    小可可是了名的人。不光摸样得漂亮,尤其让人喜的是她那 170mm的材,上飘逸的及腰发,每次上街都成为男人注视的目标。

    小可的很丰满,后微微上翘,给人一鼓鼓的觉。腰细而柔,因此走路时的扭动幅度就大了一些,这就更加衬托形的,自然地透漏着一诱人的浪劲。

    在后面看小可走路更会勾起男人的望。小可不属于纤弱苗条的病态人,脸也不是那小型的,很有一李嘉欣的味

    小可的老公志得很英俊,和小可也蛮般的。

    志的公司在三峡库的建设负责其的一个工程,还是个工程的负责人,因此在三峡的工程开工后不久,志就吃住在工地上。就算小可要生产时,志也只是请了十天的假照顾小可。小可没有人照顾,就打电话把我找来,让我来照看一

    没想到我来一看,小可的家里真是又脏又,没办法,我只好暂时由公公变成了保姆。

    吃完晚饭,小可看到我要走,对我说:公公,你一个人住也不容易,不如搬过来住吧,咱们俩个也好有个照应。

    我忙说:那可不行,公公还有工作要呢!

    小可扁扁嘴说:你的工作我还不知,不就是坐在家里上上网,写写文章吗!

    我实际是某个杂志的新科技类的自由撰稿人,每天在家写写科技评论。

    刚过五十岁的我目前还是独一人。我是个的人,但我不喜那些烂的小(当然我也曾上个几个不错的小),我有个相好—阿梅,算是一个伙伴吧。阿梅是我一个朋友的老婆,人也得满有味的,她绝对是一个正经人家的女人,除了我她在外面没有别的男人。

    阿梅最让我着迷的还是她接近170cm的材。虽然她已经结婚10年了,但保养的很好,还象27、8一样,女人味十足!因为老公的原因,至今没有生育过。这也成了他们夫妻的一块心病,但这倒保持了她诱人的材。

    她对我还是非常信任和尊敬的,在一次酒后开玩笑般地要向我借。我也是酒烧的,在阿梅烂醉后把她带回家,然后就爬到了她的上,整个晚上我趴在她的上,累了就歇,歇足了再,在她上过足了瘾。

    要知,压在比自己大的漂亮女人她,是一件既过瘾又刺激的事

    阿梅虽然一直有些烂醉,但还是有反应的,否则即便她着一丰满的白,我也不会有兴致连着她的。当然我不会真的让她怀,那可是容易事的。好在阿梅清醒后不但没有怪我,也没有非得要怀,倒是经常趁她老公不在时来和我约会。

    我和阿梅每隔一、两周都要一次。或在我家或在其他地方,她的话说就是和我特别过瘾,不象他的老公,人大却了个小东西,人样蜡枪。这也是我不想搬来小可家的一个原因—-联系阿梅太不方便了,而我又不是个可以没有女人的人。

    小可看到我不愿意,有些着急,抱住我的胳膊撒地晃着:公公,你说好不好嘛?

    我的胳膊被她抱在怀里,小可那两个丰满的房压在我的胳膊上,她的温和那觉从胳膊传过来,得我有些发

    我忙说:我再考虑考虑吧。就赶逃离了小可的家。

    我最后还是决定搬去小可的家,谁叫我一直着她呢!

    我先把阿梅约了来。本来她老公在家,她有些犹豫,但一听我说要门,可能得很久,就急忙赶来了。这一晚我缠住阿梅不让她回去,在她了半宿。

    第二天,我简单地收拾了些东西,带上我最重要的笔记本电脑,来到小可家。

    小可对我的到来当然是满心喜。小可家是二房一客厅的结构,我就住在了另外的一个房间。小可负责一日三餐的饭菜,我负责收拾房间的卫生。住在儿媳妇家倒也清闲。

    一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看书,小可穿着一件睡衣走来,手端着一杯,对我说:公公,你把它喝了吧。

    我问小可:是

    小可脸一红摇摇了,说:什么,是人家的

    我一愣:是你的?小可:当然是啊,人家的太多了,宝宝又喝不了,每天晚上都胀得很痛,晚上睡觉前,我都要用把它来,以前都扔掉了,今天我忽然想到你,扔掉多浪费,不如让你喝了,书上不是说,提倡母喂养嘛,说明人是最有营养的啊。

    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那杯,有些结:你是说,你说让、让我喝你、你的?我、是你公公啊!

    小可不以为然地说:就是喝个嘛,和公公有什么关系?说着把那杯放在了桌上:放在这儿了,喝不喝,随你啊。

    说着回她自己的房间去了。我望着那杯发愣,小时候吃过母亲的母,但那时太小,没有什么印象。我也觉得把这杯扔掉了有些可惜,人家都说当年大地主刘文采就是喝人大的,但让我喝自己儿媳妇的,我又觉得这件事荒唐。

    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把那杯端起来,放在鼻面闻了闻,一香扑面而来。我用,虽然不象那样甜,但却有一特殊的甜。反正不喝 也就扔掉了,再说喝了也就我知,小可知,别人也不会笑话,脆就把它喝掉。于是张开嘴,大地把整杯都喝掉了。躺在床上,想想也觉得可笑,怎么大年纪 了,居然还喝了自己儿媳妇的

    第二天,小可也没问我是不是喝了那杯,只是晚上的时候,又送来了一杯,我又把那杯仍带有小可温的喝了去。

    自从我喝了小可的之后,我就总有一不可抑制的想看小可房的冲动,但理智告诉我,那是儿媳妇,是不能这样的。但在小可喂宝宝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偷 偷地盯着她的房看了个够,小可可能也看了我的想法,每次喂时都把整个来,有时就连另外一只没有喂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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