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男主ai反派 - 分卷阅读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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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修珣心里空落落的,转垂眸,孤零零走回学校,路上习惯地买了两个冷掉的馒和一钱的咸菜,坐在坛上狼吞虎咽大啃。

    都快啃完了才反应过来自己有蠢。

    他已经有裴教授了。

    以后,也是有人护着他的了,裴教授会给他买各好吃的,会给他铺好的床铺。

    他以后都不用勉天天吃这破玩意充饥了。

    ……

    霍修珣的整个童年,赌博酗酒的叔叔骂骂咧咧勉给了他个地方住,可要他再掏钱来养孩那是绝对没门的。

    好在他还有个亲妈。

    虽然远走飞,但可能于良心不安,每月会定时给他汇一百块钱。

    知小叔钱不靠谱,这钱她一直都是汇给隔的一个阿姨。邻居阿姨人很善良,每月初一百块一到账就立刻去邮局取,再找机会避开叔叔偷偷给男孩,从来一分不少。

    霍修珣这么些年能活来,全靠这些钱。

    要不然,就以他叔十天半个月才回一次家的频率,他早饿死了。

    大馒一块钱四个,咸菜一钱一小包,足够维持一天的温饱。有时候为了更省,他还会买米自己在家饭,甚至不惜午走路一个多小时回家吃饭再赶回学校。

    因为真的很怕,怕有一天妈妈突然把他忘了。

    如果那样,他就只能一个人孤单地饿死在家里,他不想死,拼命仓鼠屯粮。

    后来有一次,藏钱的地方被发酒疯的叔叔找到了。

    那是他小小年纪第一次不要命地反抗,险些被打死,整整住了两个月的院。后来他叔也有些愧疚,就把几十块钱还给他了。

    很多年过去,甚至人生都重来了,霍修珣却时至今日仍然记得,拿回皱钞票时,那铺天盖地的窒息

    那恨不得把一切统统撕烂、扯碎,连同自己无人在意的生命一起从窗、摔到四分五裂粉碎掉的毁灭

    本就没有任何失而复得的喜悦。太委屈了,没法有恨以外的觉。

    他突然胃痛如绞,很饿很饿。

    明明才吃过两个大馒,却在一瞬间不再吃一些什么上就会死掉。于是一瘸一拐,又去校门了一份两块五的盖浇饭。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这家“糖醋排骨盖浇饭”的牌一直挂着,他每天看却舍不得吃。

    这次终于不惜一掷千金,腾腾的饭上来,味却也并没有想象的好,有像是一整盘菠萝咕咾直接浇米饭上,过于甜。

    霍修珣略微有些发呆,机械地把盖浇饭往嘴里

    心态莫名就崩了。

    ……

    小孩的胃哪能容得那么多

    霍修珣自作孽不可活,吃完就一直在吐,吐得胆空空、转向,趴在桌上起不来。

    可能唯一的安,就是快到上课的了。

    虽然又疼又难受,但正好演柔弱可怜,裴教授快来看他。

    可午上课,裴临居然还是没来。

    叶小蝶一直知自己后面坐了个危险分,很孤僻又打人,班上都没有人肯跟他坐同桌。她也很怕他,从分座位开始就战战兢兢,好在都快一学期了,他还从来没找她说过话。

    结果今天背后被轻轻敲了敲。

    女孩吓死,默默炸,僵地回过

    “裴临呢?”

    “我、我不知呀?”

    男孩盯着他,琥珀睛空的:“我们班……真的有这个人?会不会一切都是我自己想来的。”

    四年级的女孩哪能听明白这么七八糟的问题。一双大睛惊恐又迷惑,当然存在啊!裴临不是上午还帮他斗老师来着,危险分这么大的吗?

    午四变了。

    淅淅沥沥起雨。

    渐渐雨越来越大,电闪雷鸣。霍修珣趴在桌上,突然想起裴教授是“很容易死掉的”。

    上辈没看到,就死了。茫茫大海,他想再摸摸他都不到。

    到底去哪了。

    这个混账时代为什么没有手机,好歹回条信息让他安心!

    胃又开始一阵阵痉挛,霍修珣咬牙打开虚浮的屏幕。

    裴临的名字旁边,其实一直有个小小的、不起的透明加号。

    这个功能霍修珣本来不想用的。

    ……

    午四,市心商业街。

    外面哗哗大雨,商场里却是音乐灯光,一派祥和。

    裴临一炫彩镭,面无表站在镜前。外是五颜六的土味银,是科技的幻□□,鞋是荧光绿撞火山红侧边还在小彩灯一走起来闪个不停。

    “……”

    店员昧着良心:“多合适啊!多好看!今年就行这!”

    唐采萍:“我儿穿什么都好看!买买买!”

    一切都怪夫妻俩午选择了带儿来了商业街吃饭。吃完裴利斌公司有事先走,而唐采萍作为一个时尚靓丽的都市女,“来都来了”哪有不顺便逛一当季新衣的理?

    谁想到一路买上了本停不来,直接带儿翘课了。嗨!反正上学天天都有,当季新货可不是天天有,再怎么努力也考不过那个烦人的第一名,起码穿得过人家吧!

    裴临这边则是无可逃,脆又开启了“验生活”模式。

    “被亲妈拽上街买衣服”场景,对上辈的他而言绝对折磨——

    就唐采萍那品味。裴临的小雨衣和小雨鞋是她买的,上赫然印有活泼的小黄和小黄鸭。一柜的睡衣除了一两件还算勉正常,剩不是熊猫小鹿,就是拖着一条短短的浆果绿小恐龙尾

    还都是唐采萍千挑万选、专程托人从国外带的“洋气货”。

    再看看当,她给他搭的这一五颜六的炫彩。

    但至少有一和小时候不同。上辈的裴临每次被迫上街都仿佛一只任由摆布、失去灵魂的傀儡娃娃。这次却努力跟亲妈斗智斗勇,拼命把她往风格正常的店面里拽!

    唐采萍:“你小小年纪,怎么净喜这么老气横秋的款式?”

    裴临:“我十岁了!真不能再穿兔耳朵兜帽了!”

    “才十岁,兔兔多适合你!”

    “有尾真不行,你儿在学校里还要人的!”

    上辈,或许是最后心累疲倦了,也许是真的什么也不在乎了,反正后来裴临再也没有鲜活地反抗过。

    一直到二十七八,他妈依旧不知吃什么、喜什么,还是会给他买好多品位成谜、他一辈都不会穿的衣服。

    虽然重来一次,就目前的况看反抗也并不成功。

    但这次,他至少会清楚记得那一要命的炫彩镭,记得要命的兔兔兜帽里,记得店员虚假的“呵呵呵的儿好乖”。

    而不会像上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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