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江山是本宫的了 - 分卷阅读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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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即便如此,他们心的重重顾虑也没有消除多少。毕竟父死继是千年以来的规矩,如果没有儿,是宁可从旁支过继,也不可能将家业给女儿来继承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又不仅仅是皇位承续的事了。

    当然,如果没有儿,那么袁嘉的这个提议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至少在座的所有人,比起从旁支过继一个孩,会更愿意将家产留给独生女。对那些只有女儿的人家来说,这或许会是一个好消息。

    问题是皇帝不止一个孩,儿女儿都很多,在大臣们看来,这持女儿也拥有继承权,那就是生本啊!

    对于这说法,贺星回嗤之以鼻。好像嫡继承制就不会生了似的,纵观历史,真正严格照嫡的顺序把皇位传递去的王朝,一个都没有。被定为继承人,以皇太份登基的皇帝,更是寥寥可数。

    “朕听说,前朝时庶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到本朝,也没有这样的限制了。甚至还有庶承爵的。”贺星回,“这也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既然庶可以,女儿自然也可以。”

    她看了一边的女官们,“毕竟如今,女儿也一样是在为家族力啊!”

    这倒是事实。以前的女儿,为家族力的方式就只有一,那就是联姻。现在她们可以仕了,地位非从前可比,自然也应该拥有相应的待遇。用贺星回的话来说,如此才可以提他们的积极

    但众人还是迟疑不已,“可是如此一来,只怕引起天震动。”

    “朕以为,是诸位想得太复杂了。诸位试想,你们百年之后,家业由嫡继承,剩的儿总要分一些财产的吧。如果从很小的一份分给女儿,你们会拒绝吗?”贺星回问。

    那自然不会,实际上,很多老人家确实会在去世之后,给女儿也留一些东西,个念想。

    这么一想,好像确实是他们想得太复杂了。

    现实之,女儿没有继承权,可是很多人家,也不吝于为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临终时也会给女儿留一些东西,这都是变相的分财产。

    贺星回又,“所以我们提供的,只是一选择。可以给女儿分财产,也可以不分,这取决于父母的想法。而一旦女儿继承了大笔家业,想要传给孩,就必须要让孩跟着自己姓。外孙变成孙,也不必担心会削弱家族的实力。”

    “如此,诸位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这句话算是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上。

    因为他们现在都已经是一家之主了,在不同的位置上,自然有不同的想法。

    当他们还在继承人的位置上,自然希望自己是唯一的选择,不会有其他竞争者。可当他们在父母的位置上时,就会觉得自己的每个孩都很好,都应该为他们考虑到了。

    在这个基础上,将女儿也纳来,只不过是分财产的孩多了几个,而决定权依然掌控在他们手

    见他们都不说话了,贺星回便,“诸位既然都不反对,那就把这件事落实去吧。刑和大理寺、监察院拟一份《继承法》,将这些条款都写去。”

    重臣们乎乎地答应了,直到从紫宸殿来,才意识到又不知不觉了贺星回的节奏。

    最后本没有解决袁嘉的问题!

    反应过来之后,他们随即簇拥到了韩青边,准备再商量一这件事该怎么办。

    其实贺星回最可恶的地方在于,她看起来好像属意袁嘉成为继承人,可实际上又什么都没,搞得他们就算想反对,似乎也师无名,不好直截了当地提来,只能不停地绕圈

    韩青笑着摆了摆手,“年纪大了,神不济,得回去歇一会儿。诸位有什么事,等明日再说吧。”

    这就是拒绝的意思了,让几个心里还有想法的人忍不住皱起了眉

    韩青却是一派轻松,慢悠悠地走回了书省。

    瞿英从后面赶上来,笑着,“令公这份气度,令人佩服。”

    “不佩服又如何?”韩青反问。

    两人对视一,都忍不住笑了。

    他们这位陛,对付朝臣的手段是越来越纯熟了。大概很多人本没有意识到,今天这一遭,真正的重本不是什么继承不继承的。

    新的法律台,将贺星回所说的那些条款都写,代表的是更重要的一:从此以后,女将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地位了。

    记得几年前,冯蕙离婚的时候,靖侯向贺星回要求让她立女,当时虽然引起了一阵议论,但是很快就偃旗息鼓了。因为女连自己的财产都没有,本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这个女的政策本就是一纸空文。

    但以后,还会是吗?

    现在很多女都走了家门,她们或是工厂工,或是在街上摆摊小生意,或是有一技之可以混饭吃,读书识字的甚至还可以给报纸供稿,乃至考女,考女官……这不仅是她们的路,也是她们的财产来源。

    有了财产,又可以自立任何事就都有底气了。

    ……

    三法司的新法条还没有颁布,消息已经先在朝堂外传得沸沸扬扬了。

    就连报纸上,也接连好几天都是议论此事的文章。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两方在报纸上吵得不可开,让这件事度更。就算是不识字的小民,提起来也能说得上几句大理。

    不别人怎么说,那些只有女儿的人家,却都松了一气。

    其实现在民间也有招赘之事,可是财产还是女婿的,家业还是女婿来,女在这关系里依然只是一附庸。最直白的一,她们连契书都没法自己签署,签了衙门也不认,只能让丈夫去签。

    但是如果法律保障她们的权益,那形就不同了。她们完全可以成为真正的一家之主,财产先是在自己手里,然后传给孩,无需担忧丈夫变心,更不用担心自家的产业有一天改了姓。

    只是这样,她们就已经很兴了,可是事还没完。

    几天之后,在这件事风的时候,又有消息宣称,皇女袁嘉殿也自立了女,京兆府那边的手续都已经办完了!

    普通百姓并不在意这其的政治意义,他们只知,连皇帝的女儿都立了女,那这必然就是好东西,是值得学习的。由此,民间一涌现了好多立女况。

    其实这几年来,随着官府逐渐推行将隶转为雇工的政策,很多原本是隶的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而在隶之,其实是有很大一批女的,她们之前不知自己还可以立女,很多人只能选择挂靠在亲戚家里,那些连挂靠的亲戚都找不到的,索就拖着不去办,给政策推行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现在发现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她们立刻就变得积极了起来,倒是一解决了不少堆积许久的文书工作。

    而袁嘉这个榜样,似乎还嫌不够,过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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