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 - 分卷阅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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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着泪光。

    我轻轻地揽住他的肩膀,“人死不能复生,你要好好的才对得起他的好呀。”

    “嗯,瑾哥儿是这世上待我最好的人了。”他将半靠在我肩膀上,我觉得肩膀微微的,半晌,月笙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猛地抬看我,“你还知谨哥儿?”

    “当年的苏瑾风无两,在整个城没几个不知的,甚至还有其他地方慕名而来的,但他淡漠,从肯迎合那些客人们,客人们哄一时是新鲜,可他们都自恃份哪有肯哄一世的,再加上世人大多喜新厌旧,久而久之,便被人替了去。”

    “你都知?”

    “我都知,你的什么事我都知,以后我会慢慢的让你也知,这世上,除了瑾哥儿,还有一个人待你同样的好。”

    “嗯,但愿你不是在诓我。”

    我没在说话,只是揽着月笙的手,他还不能全然得信我,我自然是理解的,以后便让我用行动来向他证明我所说的无不真心。

    我们俩在巷里七拐八拐才找到月笙说的那家店,店面不大,客人倒是不少,大约是两年后,这家店主能租得起更好的店面了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了,价钱自然也是涨了不少。在后院的那几年,我同瑾哥儿来过好多次,这里有什么好吃又便宜的随就能说几样来,现在却着全然不知的形容,看着月笙献宝似的一样一样报着菜名,觉比自己亲自去还要满足,左右我们俩喜吃的都是一样的,这小事就能让他兴起来,我自然是喜闻乐见的。

    等的我都听见我俩肚里咕咕叫的声音了,这边菜才上来,店里统共就俩人,老板兼,老板娘算账上菜,比我现在的还要壮实不少的老板娘将菜端到我们桌上,还不忘说一声抱歉久等了。看着这许久没吃过的菜,量足的简直让人动,米饭也是不少。一共就三个菜,我们俩吃到最后还给吃撑了,要不是怕人看了笑话,简直就想扶着墙走去。

    付完钱后我居然还剩了一,真是让人很意外。再次回到街上时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多人了,月笙也不用老是费劲的举着糖人了。我们俩慢慢在街上走着,权当是消了。

    路过一家药店时正好想起月笙说他晚上睡不着的事来,想着剩的钱差不多能买几支的,要是不够,让小忠先买,我回再来是给他带好的。这么想着才想起来忘了告诉月笙有几日我都不过来看他了,他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不能老是往这跑,还得想着怎么维护好萧郎的形象,个书生应当的事,可是这当的缘由又不好讲与月笙听,不知月笙这个的小东西会不会多想。

    安神香还便宜,剩的钱整好买了十五支。从药店来时我就看到月笙满脸笑意地看着我,神里全是满足。

    “你去药店又是要买什么。”

    我举起手里的安神香冲他一笑,“你不是睡不好么,就是不知这香效果怎样,回我给你带好的来,这些总归是聊胜有无。”

    月笙接过去看了一,又搁回我手里,一手揽着我的胳膊半靠在我上浑没骨似的让我撑着他往前走,另一只手举起糖人对着光看,明亮的光透过浅褐的糖人仿佛染上了一丝甜腻的味

    路上人越来越少,我和月笙走得很慢,路上偶有人将目光投在我们上,也就是这么一瞬的事,自前朝起男风就开始蔓延开来,尤其是在本朝已经是达到了峰,富贵人家豢养个男是常事,有时倌比还要受客人青睐,城虽就一家男馆,但馆里的相公比其他四五家一样生意的这楼那院加起来的人还多。

    可惜的是,男风虽盛,却没几个人瞧得起居人讨饭吃的男,更别提馆里千人压万人骑的了,就算一样是力气养活自己,地位也是不一样的。

    回到馆里时已经是日暮时分了,还没门呢,里面的声笑语简直要将人一个跟。穿过这拥作一堆那搂到一的人群拉着月笙回到房里。

    关上门后,我想着怎样才能告诉月笙近几日不会再过来还能不让他多想。

    月笙也看了我有话要,“要说什么别吞吞吐吐的,可别憋坏了。”

    我拉起月笙的手轻轻地着,“我,大概有段时间不会来看你了。”月笙的手一僵,我赶,“不会太时间的,真的,最多半个月,我一定回来,今日里我买的香整好十五,你每天到最后就能看到我了。”

    月笙没说话,我顿了顿又,“老是往你这跑,我父亲有些不乐意,总不能比起以前来差太多,省的他们会赖在你上。”为了安抚月笙,我扯了个谎,在萧郎的里呆了几天了,我除了见到几个人,从未见过其他亲人,更别提我的父亲了。

    说完后我有些张得看着月笙,生怕他会不兴。

    月笙听过后有短暂的失落,很快就抬起来看向我,“好,我等你,你要说话算话。”?

    ☆、第十章

    ?  回到家时也已经是掌灯时分了,我吩咐来福随便端吃的来,想着也不知今后怎样才好,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逛的时候没觉来,现在是真觉得疼,或许还因为在路上走的,馆里离家实在是有远。

    吃完饭,我半躺在木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觉全孔都张开了,虽然还是疼得厉害,但是总归是舒服了些,也不知月笙疼不疼,都怪我,应当早些回去的,他的病才刚好。

    一直在浴桶里待到都快凉了我才来,胡,裹上睡衣就上床睡觉了。大概是今天真的很累,不多时我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时才醒来。

    我穿好衣服打开门,来福正在院里洒扫,见我开门忙放手里的东西,迎了上来,“公,待会还要不要去。”

    “不用了,你吩咐厨房东西端来,我有些饿了。”

    来福先是端来盆,伺候我过脸,又用盐淑过后才从厨房端来几个包并一碗小米粥,乎乎的,闻着就香。

    吃过早饭后,我直接了书房,看着书架上上满满当当的书,既是兴奋有些恐慌。读书人在哪里都是受到尊敬的,我以前就很羡慕这些读书人,士及第后一朝成为天近臣,其尊贵自是不是我所能想象得了的。当然到这些的人是少,但只要成为秀才,地位也是一就升上去了,连见到县官老爷都不用跪,甚至家里只要有一个就能成为受人尊重的诗书之家,是可以载族谱的荣耀。现在我也能和他们读一样的书,我觉得很荣幸,但是总担心自己不怎么聪明,不好,白白丢了萧郎的脸。

    古话讲勤能补拙,以后的日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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